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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浙江省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来源:浙江日报 日期:2010-11-25 09:15:03 字体:

      九、加强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以全面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浙江”。

  (3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的法规、体制、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强化城乡社区建设,重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包案解决疑难信访制度,健全信访终结机制。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把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加强对“网络社会”的管理,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增强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和落实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33)促进创业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把促进就业放在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最大限度创造就业机会,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完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34)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联动增长机制,促进职工工资较快增长。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35)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和推进各类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提高统筹层次,逐步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助学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快建立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不断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36)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和人口工作水平。围绕卫生强省建设,加大卫生事业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形成以大带小、以城带乡的医疗卫生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急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围绕体育强省建设,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低生育率政策,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办好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十、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切实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

  (37)深化转变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国家海洋经济试点省、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等工作,扎实做好义乌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国家试点、湖州和丽水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工作,促进各领域各层面的体制创新。深化省直部门、市县(市、区)配套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提升试点经验,适时在全省推广。

  (38)深化国有、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支持在浙央企加快发展。继续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大。鼓励民营企业加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加快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国防科工、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等领域,不断提高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积极推进国有、民营、外资经济融合互动,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39)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探索工业存量用地流转机制,健全滩涂围垦、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机制、闲置土地退出机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公开转让机制,建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机制。加快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开展省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完善居民生活用水累进式阶梯加价和非居民用水超额加价制度。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

  (40)深化地方金融创新发展。支持金融机构积极推进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做强做大。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县级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或社区银行。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快发展。支持省内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研究实施加大对农业和中小企业支持的措施。研究制定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积极拓展企业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加快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积极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培育一批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

  (41)深化城乡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征地制度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积极推进宅基地空间置换,鼓励引导农民到中心镇及县城周边中心村建房落户,促进人口加快合理集聚。着力解决农民工社保、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促进农民工安居乐业。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

  (4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公共权力透明规范运行,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审批审核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清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公共服务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理顺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加强市一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整合公共资源等职能,完善省管县体制,深化扩权强县、强镇扩权改革,激发县域发展活力。鼓励和支持相邻相近的县(市)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跨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

  (4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理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快培育和建设文化市场,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业务相近、产业关联的文化企业组建集团公司,大力支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形成一批文化领军企业。完善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优化文化发展环境,增强文化发展动力。

  (44)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着力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活力。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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