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提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努力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13)加快建设都市区和城市群。加强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等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带动周边县市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现代化都市区。支持都市区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支持省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不断提高环杭州湾城市群、温台沿海城市群和浙中城市群发展水平。
(14)以加快中心镇建设为重点提高县(市)城市化水平。完善县域城镇布局,加强县城和中心镇规划建设,推动人口和产业向“一城数镇”集聚,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各地继续加强县城建设,着力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品位,鼓励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中等城市乃至大城市。加强中心镇规划建设,全面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把中心镇培育成为县域人口集中的新载体、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功能集成的新平台。积极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为小城市。
(15)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完善村庄布局,加快中心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推进特色专业村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拓展农民就业致富门路。
(16)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按照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要求,出台新一轮扶持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浙西南等欠发达地区成为富裕的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上浙江”。充分发挥欠发达地区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城市化,加强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人居环境建设,促进人口内聚外迁和产业集聚。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山区、库区和海岛经济社会发展。
(17)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积极发展核电,优化发展火电,加强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完善油气管网,加强能源储运基地建设,形成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强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改造,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重点推进客运专线、城际轨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强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港口、机场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着力推进交通物流业发展,努力构建便捷、高效、绿色、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水利建设,积极推进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和农田灌溉体系改造,深化“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构建环境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完善沿海防洪御潮、高标准城市防洪排涝和主要江河堤防工程体系,加强病险水库和重要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加快沿海防护林建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预警体系,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和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五、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充分发挥海港优良、海岛众多、海域辽阔的优势,以宁波—舟山港临近区域为核心区,以杭嘉绍、温台沿海地区及近岸海域为两翼,以推进重要海岛开发开放为重点,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积极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加快建设“海上浙江”。
(18)加快建设舟山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全面实施舟山群岛综合开发,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支持舟山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政策,加快建设国际物流岛。
(19)打造“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围绕港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港口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集疏运网络和金融信息支撑体系。进一步深化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加快港口开发建设,拓展航运通道,推进海河联动、海铁联运,发展港口联盟,完善港口集疏运基础设施,加快建成集散并重的综合性国际枢纽港。加快建设矿石、油品、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粮油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积极发展液体化工、塑料、钢材等现期货业务,统筹规划重要资源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基地。加快培育航运市场,大力发展内河航运,积极发展远洋运输,深化航运金融服务,完善航运物流信息系统,不断强化金融支撑和信息支撑。
(20)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强海洋科技研究开发,充分发挥科技在海洋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优化近海捕捞,发展远洋渔业,提升海水养殖,做强水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升海洋渔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择优发展临港工业,加快发展海洋服务业。积极发展海水淡化。努力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21)加强海洋海岛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建立健全海洋海岛资源评估监查制度,切实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合理开发岸线资源和海岛资源,完善海岛基础设施配套,把有条件的大中岛屿建设成为港口物流岛、清洁能源岛、国际旅游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