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积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充分挖掘内需潜力,完善有利于内需持续扩大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
(5)全面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正确处理扩大内需与保持出口平稳增长的关系,促进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增长。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建立健全营销网络,不断扩大浙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6)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不断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大社保体系,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合理引导消费行为,提倡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城乡居民扩大消费。
(7)促进投资合理增长。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源交通、城镇建设、防灾减灾、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积极推进能有效增加就业和消费的项目建设。强化重大项目的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
三、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把推进产业升级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以信息化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顺应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8)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严格保护耕地,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农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储备、产销合作和市场管理,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农业机械化,积极发展现代种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确保农产品安全。做强做优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流通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大力培育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
(9)加快推进工业现代化。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形成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的现代工业结构。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若干个新兴支柱产业。积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择优发展基础性工业,着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促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形成若干个优势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大企业,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着力形成一批创新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深化品牌大省和质量强省建设,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1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业,努力把金融、物流、旅游、文化、信息服务等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加强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提升专业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打破行业垄断,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鼓励分工分业,发展服务外包,拓展新领域,培育新业态,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加快培育发展小城市和中心镇服务业,支持大中城市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总部基地,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11)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产业集聚区规划和建设,强化土地集约、环境保护,着力发展大产业、承接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示范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先行区。加强资源整合,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扩容升级,积极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撤扩并,逐步向中心镇集中,不断提高开发区(园区)发展水平。
(12)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重视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宽带、安全、融合的高速信息网。加强地理、人口、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发展和提升软件业,积极推进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积极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平台,完善公共联合征信网络体系。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