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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
来源: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日期:2011-04-11 11:47:09 字体:

 (四)推动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3、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企业与院校、公办与民办、企业内训与外训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参与)

  14、支持和鼓励本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和参加职能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本土化”进程。发挥职业院校基础教育的作用,建设一批技师学院和国家级高职示范院校,进一步推广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行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分别落实)

  15、依托各类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16、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总工会参与)

  17、落实高技能人才待遇,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人事局参与)

  18、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深化实施“名师名家”工程和行业“首席技师”制度。(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市总工会参与)

  (五)带动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19、深入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大规模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市农办牵头,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参与)

  20、建立以知识、技能、业绩、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机制,继续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市农办牵头,市人事局、市科协参与)

  21、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市场信息、技术支持、财税扶持、项目对接等方面的服务。(市农办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参与)

  22、加大表彰激励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全市“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等评选表彰活动的作用,落实相关待遇,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地位。(市农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参与)

  (六)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23、培育社会服务组织,拓展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平台。建立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市民政局牵头,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24、引导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工作。(市人事局牵头,市民政局参与)

  25、探索科学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市民政局牵头,市人事局、团市委参与)

  26、研究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意见。评选表彰一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参与)

  二、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开发

  (一)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人才开发

  27、优势特色产业人才开发。对接温州特色产业科技提升计划,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在温州高校(含高职)、中职学校中建立电器、泵阀、汽摩配、制鞋、服装、合成革、印刷包装等行业人才开发基地,优化整合相关专业或成立相应的专门行业学院,培养输送相关的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资助具有研究和开发优势的外地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温州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提升专门人才储备基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参与)

  28、高新科技产业人才开发。大力培养和引进生物与新医药、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需要的人才;鼓励设置高新科技产业基金,与风险投资相结合,鼓励高新技术人才到温州创业创新;鼓励分类设置高新技术产业孵化中心,吸引高新技术人才到温州创业发展。(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金融办参与)

  29、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制定实施《温州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定期发布服务业人才开发目录,加大对服务业人才培养引进的政策支持,大力培养现代商贸、现代物流、金融证券、旅游会展、研发创意和中介服务等重点服务产业的人才;鼓励本土高校设置现代服务业相应专业,成立研究机构,搭建人才培养、锻炼平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参与)

  (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开发

  30、教育人才开发。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外高校深造。完善“名师名校长”制度,打造培育一支温州优秀教育人才队伍。建立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探索建立城乡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市教育局牵头)

  31、宣传文化人才开发。深化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实施文艺人才“星辰计划”,打造一批宣传文化重点人才。重点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新闻工作者,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学家、艺术家,一批懂宣传文化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社科联参与)

  32、医疗卫生人才开发。依托温州医学院教育资源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基地,造就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完善城乡医生、护理人员交流制度,鼓励医疗卫生人才到社区和农村服务。深化完善名医师、优秀护士、学科带头人等评选活动。(市卫生局牵头)

  33、社会稳定人才开发。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政法人才,以及灾害预报预警、防御调度、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灾害信息管理需要的防灾减灾人才。(市委政法委牵头)

  三、关于重点人才工程

  34、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双百计划”。(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参与)

  35、瓯江民营企业人才计划。(市人事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参与)

  36、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计划。(市委组织部牵头)

  37、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市人事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参与)

  38、宣传文化名家计划。(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社科联参与)

  39、技能带头人培养计划。(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总工会参与)

  40、大学生“村官”素质提升计划。(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局、市农办参与)

  41、人才安居计划。(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人事局、各县〈市、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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