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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源潮:全面落实《规划纲要》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来源:《求是》 日期:2010-03-02 10:02:17 字体:

        (七)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个顽症,干部群众深恶痛绝。不严加整治,就会愈演愈烈,毁掉党的用人制度。《规划纲要》提出,到2012年,用人上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这是一项非常艰巨而又必须坚决完成的任务,我们要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与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离任检查。二是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违规用人立项督查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三是强化专项治理。抓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仅要继续整治拉票行为,还要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力度,畅通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等监督渠道。建立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反馈和向社会公开制度,引导大家把压力转化为动力,使之成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

  (八)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是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一个难题。要把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作为解决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突破口。要认真研究制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办法,选择一些地方先行试点,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努力有所突破。

  (九)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这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的创新举措。各级组织部门要与纪检机关协同配合,认真研究制定有关办法和措施,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行。

  (十)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这是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加强干部工作监督的必然要求。要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实行干部任用提名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公开制度,探索干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适时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职责要求、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结果、选人用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等。建立党委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发布干部工作有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保证民意调查的独立性和真实性。

  为了鼓励干部在熟悉的岗位上安心工作,更好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规划纲要》对建立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出了原则要求。要对此进行深入研究,适时制定出台相关办法。

  在抓好以上重点突破项目的同时,要统筹推进、全面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一是整体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4个机制建设,把《规划纲要》提出的具体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统筹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要以建立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办法,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办法,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以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特点的人事制度为目标,推进国有金融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中央国家机关、各省区市要坚持分类改革、分类指导原则,结合各自实际落实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使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协调推进。三是把解决当前问题与研究探索中长期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局性、前瞻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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