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深刻理解《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原则,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
《规划纲要》提出了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强调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
(一)自觉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政治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相一致。江泽民同志1994年提出,要探索和建立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干部管理制度。胡锦涛总书记在总结改革开放30年历史经验时指出,我们需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这次中央印发的《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目标。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干部人事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和根本要求。
(二)坚定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规划纲要》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原则要求,我们要在实践中自觉遵循。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鲜明的政治特色。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之一,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就等于放弃党的执政地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这是在和平时期和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这一标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加以强调,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我们要把它贯穿于干部工作全过程。三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扩大民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只有坚定不移地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才能保证选好人、用好人。公开是扩大民主的前提条件。只有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有效参与和监督,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竞争是选贤任能的有效途径。只有竞争才能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实现优胜劣汰,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完善竞争的制度规定,坚持有序竞争、同向竞争,避免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择优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人优政强,人庸政弱,人劣政亡。要用科学的程序、科学的方法让决策主体可以比较选择,实现好中择优、优中选强,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四是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大命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内容。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管理工作规律,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要扩大民主范围,拓宽民主渠道,提高民主质量。要加强制度建设,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既注重制度的制定又注重制度的落实,逐步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三)全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要求。《规划纲要》提出,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广纳群贤,就是要创新识人选人用人育人机制,努力形成群贤毕至、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人尽其才,就是要因事择人、量才任职,把最优秀的干部选配到最关键的岗位上去,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能上能下,就是要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做到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身份能官能民,使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优进绌退制度化。公平公正,就是要保证选人用人的标准、程序、方法公平公正,公道正派地选拔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充满活力,就是要与时俱进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这20个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的核心要求,是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