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反响与成效
“五要工程”实施后,得到福建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以及相关媒体的高度关注。
2007年10月,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在浦城调研时评价“五要工程”不愧是一种好的体制机制。2009年上半年,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文清两次到南平调研,提出“三资”管理是“五要工程”的主要内容,“户代表会议制度”是实现“五要”和进行“三资”管理的程序和保证;肯定“五要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有机整体,是对整个基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管理的重要方法;明确要求南平做好“五要工程”的总结,2010年向全省推广。2009年7月,中央纪委党风室在南平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工作座谈会,肯定“五要工程”源自基层,来自实践,形成体系,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人民日报》2009年11月30日第10版作了《浦城“五要工程”保障村务民主》的报道;《福建日报》在2008—2009两年期间,作了《南平机制进行时》、《让农家“心平气和”说好理》、《浦城推广“五要工程”》、《村财“流水财”一月一公开》、《家底摸清了、干部好当了、村民满意了》、《户代表制度:田埂边的“议事广场”》等相关报道;同期,福建电视台、南平电视台也录制播放了相关节目。
(一)“五要工程”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
科学发展观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重要成果。科学发展就是要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核心就是以人为本。“五要工程”牢牢把握住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村民为本,因地制宜,建立适应农村形势、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的制度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了农村工作中“以民为本”的核心价值体系。“五要工程”首先从主体上,紧紧扣住了“民”这一重要核心,在“五要”制度体系中村民成为农村事务的主导力量,直接参与乡村治理的每一个环节,村民的满意度成为衡量乡村治理的核心标准,这一体系的建立从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村民自主性的充分发挥。其次从客体上,“五要工程”坚持以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坚持从涉及村民经济利益、当前利益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实现村民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了党在农村各项工作中的“为民、惠民”和“以民为本”。
(二)“五要工程”彰显了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是通过农村基层政权和乡村社会共同作用,实现对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的调控和治理。村民作为乡村社会主体,其主体意识的强弱及能动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着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成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五要工程”的实施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的《决定》精神,通过推进“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这一体系建设,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得以彰显,使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落实有了切实的制度保障。一是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从1988年《村民自治条例》的试行到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到今天,村民自治已经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但是农村基层民主自治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民主自治的实际成效与村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究其原因,村民主体意识和主体地位的缺失是主要根源之一。“五要”体系的构建,以简洁、质朴的语言凸显出村民的主体地位,清晰地表达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中广大村民应享有的广泛权利,极大地增强了村民的主体意识,激发了广大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干劲、热情,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二是理顺了民主权利的关系。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切实保障广大村民享有更多更广泛的民主权利,让村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乡村事务。“五要工程”体系的建立,把全部农村事务都融入到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的一体化运作中,每一“要”都赋予其明确的工作内容和相应的制度支撑,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充分体现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村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
(三)“五要工程”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9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正式颁布,南平市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复杂的矛盾多发期,从根本上说,我们最薄弱的环节还是在农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广大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明显增强,维权意识日渐高涨,凡是触及村民利益的问题,如果处置不当,往往容易引发村民非理性的群体性事件,给新农村建设带来严重危害。“五要工程”着眼从广大村民的利益出发,转变传统的行政命令管理方式,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首先,它畅通了村民利益的表达机制,最大程度缓解了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推动了新农村的和谐发展。“五要工程”不断寻求突破创新,努力拓宽村民充分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畅通机制。一方面,通过在村部和各类中心户、活动点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及时了解村民的需求,征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联户代表会议等民主听证会,使广大村民畅所欲言,表达利益需求;此外,还在有条件的村开通宽带网,让外出务工或经商的村民能够通过专设的电子邮箱了解村情、表达民意。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民主实践,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五要工程”试点实施后,全市涉及村财村务的信访量占信访总数的比例由2002年的33%下降到2007年8.3%,切实有效地推动了和谐新农村的构建。其次,它明确了农村发展的动力机制,最大程度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加快了新农村建设进程。农民在我国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又特殊的群体,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推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最深厚的力量就蕴藏在广大农民中。中国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就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得到了实惠,改变了农村发展的动力,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热情,使我们国家在短期内迅速解决了人口大国的粮食问题。“五要工程”的一大特点就是它构建了一套明确村民利益诉求、维护村民各项权益的农村发展动力机制。作决策、定政策充分考虑广大村民的利益和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还“利”于民,让村民共享新农村建设成果,极大地调动了村民“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了海峡西岸绿色腹地的新农村建设。
(四)“五要工程”完善了农村党风廉政的体系建设
“五要工程”准确把握当前农村基层贪污腐化案件的特点及成因,紧密围绕农村工作的重心和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起一套适应农村形势,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制度体系。一是以规范、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改善农村权力架构方式。当前,农村出现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贪污腐化、违法违纪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村级组织缺乏分权制衡机制。村民代表会议是实施村务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增加了村民代表会议的规定,但对其性质、职权规定较为模糊,缺乏具体的议事规则、操作程序和可行性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力缺乏重要的机制保障,导致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难以落到实处。“五要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事务中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权力主体——村民,从农村事务的谋划、决策、执行、监督、评判等方面,建立起一套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作体系,有效地保障了权力运行的正确方向。二是以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为重点,完善农村权力监管体系。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涉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易发、多发领域,也是引发农村矛盾冲突的焦点和农村工作的难点,更是广大村民关注的热点。“五要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着力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强化“三资”管理,将乡、村和涉农部门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涵盖到位,建立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综合水平和整体效应。“五要工程”有机衔接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要求,实现了重大村务、重大决策由村民说了算,把乡村事务和干部权力置于广大村民的监管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增强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五)“五要工程”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党的执政基础是党性质、宗旨的直接体现,是党赖以执政的支持系统,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稳固,对党长期执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要工程”立足当前农村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适时而为,通过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的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工作机制,积极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挑战,密切党群关系,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一是夯实党在农村的组织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集体经济薄弱,党员干部引领发展、带头致富能力不足,贪污腐化、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导致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减弱,严重影响了党在农村的组织基础。“五要工程”体系的建立,有效地转变了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极大地维护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权威性。二是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民心向背决定了党能否长期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赢取更广大群众的支持,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五要工程”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广大村民共享新农村建设成果,赢得广大村民的真心信任。得民心者得天下,得民心者固天下,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也是共产党执政必须遵循、不可忽视的基本规律。党要取信于民,不是靠诱人的宣言,更不是靠空洞的许愿,而是靠扎扎实实的行动。“五要工程”坚持探索多形式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乡村事务,确保村民的知情权;拓宽多渠道扩大村民的参与权;创新户代表议事、户代表会议表决等形式,落实村民的决策权;充分发挥村民自己选举产生的村民理财小组、户代表、理事会等的作用,对乡村事务实施全程监督,保障村民的监督权;对工作成效实行“一事一测评”,对村干部及村“八大员”进行年度考评,考量村民满意度,把村民知情、参与、决策、监督、满意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实现党的工作一切为了人民,党的工作一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