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咨询服务电话:0577-12371   组织系统举报电话:0577-12380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党建   ->   公告栏   ->  正文
2022年温州市市县联合公开选调公务员 面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 日期:2022-11-21 11:48:08 字体: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配合考试防疫和要求。

  一、考生参加考试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温州防疫码”无异常;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市外参考人员提前入温并实施“三天三检”(参加面试须于11月23日晚之前抵温):抵温后应第一时间落实“落地检”阴性;抵温后第二、三天再次核酸检测阴性,提供三天三检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

  5.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

  2.考试当天,“温州防疫码”显示为异常的考生;

  3.考试前8天内有境外或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前7天内有涉疫地市旅居史的考生;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5.不能出示“温州防疫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建议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在温州党建网(https://www.wzdj.gov.cn)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温州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