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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 日期:2021-09-16 10:34:46 字体:

  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同时正值换届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和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换届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换届环境。

  一、严明“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谈心谈话、编发短信提醒、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深入落实严禁结党营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等“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确保覆盖到每一名考察对象、差额考察人选、没有列入考察的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换届相关工作人员,持续营造浓厚氛围。

  二、严格主体责任落实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宣传、统战、政法、网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把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清楚,把换届政策和要求讲清楚,把纪律规矩讲清楚,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自觉遵守换届纪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全覆盖、纪律学习教育全覆盖、案例警示教育全覆盖、换届纪律承诺全覆盖。

  三、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反弹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四风”,不得借节假日之名,影响换届风气,自觉做到: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以及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健身、娱乐以及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各种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实物以及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占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加“升学宴”、“升迁宴”以及老乡会、校友会等活动;严禁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肃“两代表一委员”推选工作

  坚持把“两代表一委员”推荐选举工作作为市县乡换届工作的重要环节,把“中秋”“国庆”假期作为严肃“两代表一委员”推选工作纪律的关键节点,深化风险隐患排摸检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全面开展“代表委员人选素质体检”,全覆盖签订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纪律承诺书,分别作出严守换届纪律“五个决不”承诺,并全程严明“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努力营造“不打一个电话,不发一条短信、不转一个红包、不请一桌客、不拉一张票”的干净选风。

  五、严查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单位要严格按照快速查核联动机制,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做到快查快办、露头就打、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反映,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查核结果;对问题反映线索笼统且一时无法核查的,也要进行函询或提醒;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查处不精准、不及时、不彻底的,上级部门将派出核查组直接核查或重点督办。凡违反换届相关纪律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对已列入考察对象的,要排除出考察人选;对已列为候选人的,要取消候选人资格;对已提拔的,要免职、降职或责令辞职;对应当追究党纪政务或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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