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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担当作为的20条举措》的通知
来源:瑞安发布 日期:2020-02-12 14:00:53 字体:

  2月9日,瑞安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出台《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担当作为的20条举措》,进一步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担当作为的20条举措_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温州市委和瑞安市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八项举措》(浙组通〔2020〕3号)和《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担当作为的16条举措》(温组通〔2020〕15号)精神,结合瑞安实际,现就综合采取政治激励、组织激励、工作激励、精神激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如下20条举措:

  一、深入走访慰问一线党员干部。

  市镇两级联动,领导干部带队开展走访慰问,重点慰问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以及相关志愿者等,进一步鼓舞士气、坚定必胜决心。

  二、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沉一线。

  落实好市直单位与乡镇(街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结对机制,有序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沉结对乡镇(街道),下沉干部由属地乡镇(街道)统一领导调配。市直各单位除安排少量工作人员上班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外,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由组织统一安排,赴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要发挥基层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扎实的优势,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开展疫情防控及时表彰和表扬。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特别突出、特别典型的人员,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市里将开展及时性表彰。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可结合实际,对本地本系统涌现的典型人员进行通报表扬,表扬要注重区分层次,避免多头、重复表扬奖励。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的总结性表彰,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另行部署。

  四、实行疫情防控及时奖励。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可及时分批次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

  对受到及时奖励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奖金,并且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全员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一档。

  各行政村可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加强疫情防控,并健全利益导向,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党员、群众予以适当奖励。

  五、用好党费、红色基金开展党内关爱。

  各级划拨的党费和红色基金,不少于70%用于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网格人员;其中被温州市级或瑞安市级及时性表彰或表扬的,按照每人不少于3000元的标准,由所在单位进行慰问;被本地本单位及时表扬的,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落实慰问标准。

  慰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尽快到点到人,充分使用好,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慰问经费不足的,及时向上级申请补充。

  六、大力发现使用表现优秀干部。

  健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考察机制,坚持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实际表现,记入干部实绩档案。

  ●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予以提拔使用或晋升公务员职级;

  ●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

  ●因领导职数限制,一时无法晋升职务的,优先晋升公务员职级。

  全市统筹不少于50名公务员职级职数,专门用于优先晋升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相关部门与基层一线干部,晋升程序根据需要可以适当简化。

  七、加大公开选调交流政策倾斜力度。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开选调时,应拿出一定比例职位专门面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乡镇(街道)干部、医务工作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人员交流时,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医务工作者,本人有交流意愿的可优先列为人选。

  八、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

  ●对党组织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其中缩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和没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而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对象,要提前报市委组织部预审。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疫情防控一线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可按上述规定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

  九、关心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安全健康。

  ●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线需要,加强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物资筹措和调配,扎实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

  ●各地各单位要为直接援助重点疫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认定为工伤,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治疗和休养期间,按医疗期有关待遇执行,不计入病假时间,年度考核按正常处理。

  ●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办理疫情防控保险。

  ●加强干部健康体检保障工作,可根据各地实际统筹调整一线工作人员年度体检时间范围、套餐项目等,及时发现、治疗受疫情影响人员。

  ●开通心理疏导专线,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

  十、加大一线非公职人员保障力度。

  安排专项经费,为全职参与卡点值守、隔离点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的村(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办理疫情防控保险。

  十一、统筹安排一线工作人员调休补休疗休。

  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采取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

  ●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

  ●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人员,要及时安排补休。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工作人员,疫情结束后由所在单位优先安排休养活动;对在防控工作中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干部职工,年内可安排一次省内免费疗休养活动,其中医务工作者可纳入高层次专家人才集中疗休养。

  十二、落实一线工作人员临时性补助政策。

  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对医务工作者等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人员,确实发生误餐的,可给予100元/天的伙食补助。统筹考虑市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参加一线防控疫情工作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另行确定)。

  十三、核增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增幅标准可适当高于全省其它地方。

  十四、大胆使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

  把疫情防控表现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干部人选资格条件,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识别、发现优秀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

  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表现突出村(社区)干部和后备人才名单,

  ●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有职数空缺的可就地提拔进入村社“两委”班子成员;

  ●表现特别突出但没有职数空缺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增加职数,并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的推荐人选。

  对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在乡镇(街道)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可在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工、网格人员中择优选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享受“三岗十八级”待遇。

  十五、强化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倾斜力度。

  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医护的工作人员,从事一线疫情防控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以及市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抽调到基层一线从事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总数的30%核增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对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党员等,优先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兴村治社名师等推荐对象。

  十六、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并受表彰奖励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相应高级职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在疫情防控中受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时给予倾斜照顾,可缩短一年申报年限或适当放宽其他资格条件,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可越级聘用。

  对在疫情防控中受表彰的高层次人才——

  ●优先入选拔尖人才、云江英才评选;

  ●优先推荐“温州名医”人才工程;

  符合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人才房配租配售,优先统筹安排人才子女入学、健康疗养,已具有正高职称的可破格申请温州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会员和人才一卡通联名信用卡。

  十七、切实加强复工企业党员职工关心关爱。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化“三服务”,推动《瑞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意见》等惠企政策落地。企业党组织要协助企业稳步推进复工复产,严格落实返岗人员防控措施,做好职工思想引导和心理关怀,实现复工生产和职工安全双保证。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物资保障任务的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关心加班加点的党员职工,协调企业落实好加班工资、返岗路费、伙食补助等政策。

  十八、为一线担当负责干部担当负责。

  组织要为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一线工作人员撑腰鼓劲,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分清主客观原因及其造成的后果,慎用问责手段,防止问责简单化泛化。

  十九、选树“战斗堡垒、战‘疫’先锋”群英谱。

  积极组织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媒体,充分利用瑞安发布、瑞安新闻等媒体媒介,开展“最美防疫人”寻访宣传活动,大力选树、深入宣传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是奋战在防控最前沿的优秀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典型事迹,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二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用好浙政钉、办公OA系统等信息化工具开展办公,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不得随意多头向基层单位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不得层层加码、搞繁琐哲学,不得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切实为基层减轻精神压力和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