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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温州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来源:温州日报 日期:2018-07-26 09:18:42 字体:

  昨天下午,市纪委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八大行动”专题研讨班。

  为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建设清廉浙江中的职能作用,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决定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正风肃纪反腐“八大行动”,即开展“政治监督大护航”行动、“深化改革大攻坚”行动、“正风肃纪大深化”行动、“巡视巡察大联动”行动、“惩治腐败大震慑”行动、“精准监督大提升”行动、“社会共建大促进”行动和“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

  市纪委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要坚定职责定位,通过严格执纪、严格监督、严格问责,为建设清廉温州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八大行动”如何在温州落地生根,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温州经验与样本?市纪委从四个方面细化了“行动指南”。

  政治监督大护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牢牢把握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的同时,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好市委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

  深化改革大攻坚——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已设立监察办公室,要推进乡镇(街道)监察组织规范运作、有序运作、有效运作、高调运作,在解决基层“微腐败”上发挥利剑作用,确保基层公权力健康运行。

  精准监督大提升——纪律监督、审察监督、派驻监督要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更大功夫,把目光盯在权力集中、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上,主动收集问题线索,有效发挥威慑作用。

  社会共建大促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职责范围,按照部署要求,督促清廉机关、村居、医院、学校、企业建设,推动清廉文化建设。

  下步,市纪委将对照“八大行动”,制定出台与建设清廉温州相配套的意见,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记者缪眎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