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咨询服务电话:0577-12371   组织系统举报电话:0577-12380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党建   ->   要闻速递   ->  正文
努力以新担当新作为 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中组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温州日报 日期:2018-05-22 08:38:23 字体: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出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考量。第一,这是面向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第二,这是顺应新形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第三,这是落实新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紧迫任务。第四,这是聚焦新问题,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的重要措施。

  在《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意见》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

  答:中央专门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印发文件,目的就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可以说,《意见》的出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考量。第一,这是面向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第二,这是顺应新形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第三,这是落实新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紧迫任务。第四,这是聚焦新问题,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的重要措施。

  问:《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解决干部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等问题为重点,从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发挥考核评价作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凝聚创新创业合力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宣示性。坚持正向激励主基调,立足事业需要,回应群众呼声,顺应干部期待,体现倡导性、引领力,释放出促进干部积极作为、奋进奋发的强烈信号。二是指导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着眼解决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容错纠错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原则性要求,为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提供遵循。三是统筹性。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不是单从干部工作某个方面作出规定,而是统筹考虑影响干部积极性的因素,着力将干部选育管用的各个环节衔接起来,将政治教育、思想引导、待遇保障、人文关怀等方面贯通起来,作出整体性部署、制度化安排。

  问:在加强干部思想教育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动力源泉。《意见》坚持把思想教育摆在首位,鲜明提出坚持“一个武装”、强化“三个担当”、做到“三个带头”的要求。“一个武装”,就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三个担当”:一是引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二是引导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三是引导干部不负党和人民重托,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

  问:您刚才提到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请问这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选好人、用对人,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把担当作为者用起来,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就会蔚然成风。为此,《意见》提出要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突出“五个过硬”要求,即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二是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三是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四是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五是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

  问:《意见》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有官必有课,有课必有赏罚。”科学有效的考核是干部选拔、调整、激励、约束的重要手段。《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从“考什么、如何考、结果怎么用”等方面提出要求,凸显了干部考核工作的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特别强调要完善政绩考核,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如何考”,提出要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构建完整的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围绕“结果怎么用”,提出要将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忠于职守、担当奉献,更好地调动和保护各区域、各战线、各层级干部的积极性。

  问:对于一些干部“不能为”的问题,《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办法?

  答:应当看到,现在一些干部不作为,除了有的是因为动力不强“不想为”,还有一些是能力不足“不会为”。为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意见》聚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从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着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要求。在培养目标上,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突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培养,引导干部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在培养内容上,围绕新时代、新目标、新部署对专业化的新要求,突出培训的精准化和实效性,有针对性地帮助干部进行知识更新和能力拓展。在培养方式上,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并重,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问:您刚才谈到,《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此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今天,面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只有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才能让改革永不停顿、创新永无止境。近年来,各地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方面作了积极探索。从实践来看,哪些错该容、怎么去容,容错和纠错怎么有机统一起来,是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为此,《意见》对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专门提出要求,这是中央首次从制度层面作出规定。总的是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来把握,具体工作中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四个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六个要件”,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

  需要强调的是,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同时,还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据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