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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应会:乡村振兴战略
来源:温州日报 日期:2017-11-27 14:19:27 字体:

  党的十九大报告两次提到“乡村振兴战略”,将它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并史无前例地把这个战略庄严地写入党章,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航向。

  时代背景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导向和农业农村短腿短板的问题导向作出的战略安排。基本国情和以人民为中心的使命都要求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当前,我国社会中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很快超过1万美元、城市人口比重将很快超过60%、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将进一步下降,但农业的基础地位不会改变,大量农民生活在农村的国情不会改变。与此同时,农业发展质量效益竞争力不高,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弱,城乡差距依然较大。这就要求采取超常规振兴措施,在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制度设计、政策创新上想办法、求突破,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短板,显著缩小城乡差距。

  目标要求 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总要求。即该战略的实施,旨在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推进中,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主要内涵 乡村振兴的关键和重点是产业振兴。加快振兴农村产业,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要充分挖掘和拓展农业的多维功能,促进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和农业与二三产业尤其是文化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新兴服务业,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提供更加坚实的农村产业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需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打通渠道,让广大农民最大程度地分享改革红利。具体包括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等。

  重大意义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升级,更好地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要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做出的一个新的战略部署、提出的一个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