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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整治机关庸懒散慢行为
来源:温州日报 日期:2012-10-23 08:34:50 字体:

  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是全市上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当前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组织保障。

  根据市委近日研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我市于上周再出台《关于进一步整治机关庸懒散慢行为的实施办法》,就进一步整治庸懒散慢行为,进行了具体部署。

  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办法?此次整治重点有哪些?如何保障这些整治措施落到实处?10月2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纪委有关负责人。

  1、为什么整治“庸懒散慢”?畅通渠道,狠打“小鬼”

  在10月17日下午举行的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专题会议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晓明就加强纪律保障、推进干部勤政廉政优政提出要求,并指出要加强“庸懒散慢”行为的问责力度,畅通渠道,狠打“小鬼”,切实把整治庸懒散慢行为的各项工作推向深入,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作出更大贡献。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称,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共克时艰的特殊时期,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推进效率型机关建设,积极营造正气昂扬、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此次整治将坚持以奖优、治庸、罚劣为原则,以解决“中梗阻”、提高执行力为重点,综合运用“六督联查”、百日攻坚专项监察、重点项目跟踪督查等措施,大力整治机关庸懒散慢行为,促进机关工作提能提速提效,为温州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重点整治哪些行为?严格追查八类行为,并实施效能问责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称,此次进一步整治庸懒散慢行为,要着重解决当前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存在的政令不畅通、执行政策不严格、工作任务不落实、劳动纪律不遵守、拖拉扯皮不办事、行政执法不作为、群众诉求不关心、占着岗位不谋事等突出问题。

  该《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格追查,并实施效能问责。

  (一)对市委、市政府的决议、文件、会议纪要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影响工作落实的;

  (二)违反即办制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依法依规应当办理而不立即办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在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因前期工作不主动,政策处理不及时、实施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

  (四)在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不认真履职、懈怠误事导致引资项目不落地的;

  (五)对计划开工或建成的重点建设项目,无故未开工未建成或开工后无故停工停建,以及续建项目当年目标计划完成不过半的;

  (六)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或项目建设形象进度报告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

  (七)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或向企业强行指定供应商、推销产品、提供生产服务的;

  (八)在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中,推诿扯皮、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的。

  3、如何保障整治措施落实?健全举报机制、跟踪督办专项监察

  《实施办法》出台后,如何保障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对此,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将要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采取四大措施,务求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庸懒散慢”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以96178效能投诉热线、温州作风建设网投诉平台、机关效能监察点、“百日攻坚·效能提速”栏目为载体,构建全天候的效能举报受理网络,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建立和完善效能举报受理、查办、信息反馈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办好“百日攻坚·效能提速”专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的违反效能问题一律跟踪查办、公开曝光、坚决纠正。

  (二)实行效能督查常态化。要以“六督联查、专项监察、跟踪督查”为途径,以“查工作计划、问精神状态,查工作举措、问效率高低,查工作进度、问质量成效,查工作落实、问责任到位”为切入,整合各方督查力量,形成督查合力,定期开展实地查访和跟踪督办。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门交办和跟踪督办;对违反效能规定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建立重点工程巡查制度。以计划开工、计划建成和续建项目为重点,建立和完善重点工程项目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督促项目业主认真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确保年度重点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对违反项目法人责任制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建设工程投资失误、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浙江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浙江省机关效能投诉回访督查办法》和温州市《关于落实“五个凡是”工作不力、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对单位违反效能规定的,视情况给予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处理;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单位负责人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承担领导责任。对工作人员违反效能规定,情节轻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口头效能告诫;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效能告诫;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辞退;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称,大力整治庸懒散慢行为,是优化我市发展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考绩、督查、机关工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整治“庸懒散慢”行为的各项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