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瓯海区以换届为契机加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38名区属部门和镇、街党政一把手办理了离任交接。
不断完善交接办法。制定《瓯海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填表说明》,细化、简化填报办法,以复印任期内期初、期末资产负债表,各年度收支情况表以及期末往来款明细清单代替相关交接表;明确独立核算的镇、街专项资金或工程款项的填报重点为结余;统一期初、期末的时间点为领导干部到任、离任的前一个月末;下属单位的填列范围,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口径划分等7项规范性标准,从而为人数多、时间紧的换届离任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基础。
全面实行离任交接。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干部在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辞退手续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清理单位财政、财务、资产情况,干部人事工作事项,重要工作情况和个人使用的公有财物等,办理离任交接手续”和“区属部门、镇(街道)其他副职领导干部调离原工作岗位的,参照本办法规定,由本单位党委(党组)主持办理离任交接”的规定,区委组织部、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分别负责、主持办理了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副职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工作,从而实现换届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全覆盖。 强化交接监督作用。科学安排交接时间。镇、街、掌管政府大额财政资金的区属部门和各类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交接事项与年度工作、工程项目相衔接,营造清晰的责任界线,强化离任者与接任者间的相互监督;扩大公开范围。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开离任交接有关事项,提高透明度,强化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验收标准。对填列内容不全面、事项不清楚及离任者与接任者存在争议问题的2个单位,组织部、审计局在预审核时不予通过,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