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嘉县在干部考绩工作中,推行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全程督考”,切实加强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督考对象科学“圈定”。每年年初,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投资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由县分管领导、各单位党委(党组)和服务单位或对象分别提出候选督考科室,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和所在单位党委意见后,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年度督考科室,报县纪委、县考绩办、县编办备案。
二、督考科室及时“亮诺”。被县委、县政府确定为年度重点督考的科室,必须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制订有前瞻性、挑战性和操作性的年度工作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督考科室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及进度,工作效能和效率等内容,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报县纪委、县考绩办,由县里统一向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日常督考的主要依据。
三、督考实绩“立体”评定。监督主要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定期督考由层科室所在单位组织,主要采取召开每季度一次测评和年度评诺方式进行。其中每季一次测评由单位班子成员、服务单位代表、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等参加,并定期更换参评人员,确保督考督查真实公正,督考结果报县纪委、县考绩办备案。年度评诺,即所在单位年终召开评诺会议,由督考科室负责人上台就一年履诺情况进行汇报“晒诺”,接受监督。不定期督考主要由县纪委、县考绩办根据工作需要,派员组成督考组进行实地督考和测评,督考结果进行通报。 四、督考结果定性“分级”。根据工作进展和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以督考过程中形成的满意率测评结果为衡量标准,对督考科室进行评价。对连续一个季度、两个季度、三个季度、四个季度满意度测评满意率高于90%的科室,分别给予通报表彰、授予“满意科室”流动红旗、授予科室“年度先进工作奖”、授予“年度工作成就奖”,并作为科室行风评议、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一个季度、两个季度、三个季度、四个季度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科室,分别给予黄牌警告和科室通报批评、橙牌警告和科室全体人员诫勉谈话、红牌警告和调查处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