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科级领导干部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准确度,平阳县于日前出台了《平阳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推荐办法(试行)》,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
一、立体推荐拓宽选任渠道。一是扩大推荐提名范围。实行“结构化复式推荐”和“署名推荐”,采取“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一般干部群众推荐+干部个人自荐”的方式署名推荐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多元化、立体式的推荐有效地体现了党管干部、群众公认二者有机统一,同时针对四种推荐方式设计了不同的推荐表格,更有利于充分接受各个层面所推荐的人选和意见,力争选人用人更合适、更准确、更有效。二是强化人事建议权。全面推行推荐提名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部门的人事调整将充分尊重县分管领导、部门党委(党组)的干部人事提名权;镇乡的人事调整赋予镇乡党委关于班子配备更大更充分的人事建议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三是打通干部选拔通道。积极探索打破身份、职务和级别限制推荐干部的途径和方式,通过空缺预告与适时推荐,侧重将实绩表现、群众基础、民主测评情况优异的被推荐干部选配到更加合适、更加重要的岗位。
二、规范程序强调制度管理。推荐干部是一项无私的、政策性强的工作,必须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岗位需要的原则。一是推行实名推荐。采取实名制的方式推荐干部,单位党组织推荐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要推荐责任人在推荐表上签名;领导干部、一般干部推荐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坚持原则,出以公心,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认真负责地写出署名推荐材料。二是建立推荐档案。对干部推荐时所填写的四类推荐表格进行统一收集管理,装订成册,建立一套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反映被推荐干部情况的档案体系,有利于科学类比干部、正确使用干部。三是规范程序制度。县委组织部在对被推荐干部进行认真审核,提出符合条件人选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进行等额或差额民主推荐,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等额或差额考察对象,并在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提出等额或差额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差额推荐进入考察未被任用的拟任人选,可作为预备人选进行储备,预备人选资格一年内有效,如有合适岗位将优先考虑量才启用。 三、正风肃纪明确推荐责任。办法强调了推荐责任追究的几种情形,在实际实行中我县将做到几个坚持。一是坚持客观公正。按照干部德才条件和“四化”方针,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推荐领导干部情况,包括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主要优缺点、专长,尤其是廉洁自律方面情况。二是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隐瞒被推荐者的劣迹和不廉行为,仍推荐给党组织的,追究推荐者或推荐单位第一责任人相应的责任;被推荐者不胜任推荐岗位工作、表现不好的,推荐者须作出相应说明。三是坚持亲属回避。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实行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