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加强站点管理员队伍建设,完善和健全远教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永嘉县制定了《永嘉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乡村站点管理员考核激励办法》,通过将经济补助与工作绩效相结合,工作排名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在提高村级站点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乡镇(街道)远程办工作的主动性和落实党委分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经济补助激励先进。村级站点管理员是联结农村党员干部群众与远教系统的桥梁和纽带,是确保农村远教站点发挥作用的中坚力量。为了使村级站点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办法》规定对活动开展正常、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站点管理员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助:对能确保站点软件、硬件运行正常,设备故障排除及时,登陆温州市级远教辅助网站不少于1次的站点管理员,当月补助10元;对使用温州市级远教辅助网站17次以上的站点管理员,当月补助20元;对能完成上级安排的直播课堂收看任务的站点管理员,当月补助10元;对站点月份使用率排名进入全市前500名的站点管理员,当月补助20元。通过这一考核激励措施,进一步激发了村级站点管理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他们参与远教的工作积极性。
二、颜色分类鞭策后进。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鞭策远教后进乡镇(街道),《办法》规定,根据完好率和利用率考核情况,将乡镇(街道)划分为“五色”:前5名的为“绿色”,前6-10名的为“蓝色”,前11-20名的为“黄色”,前21-35名的为“橙色”,最后3名的为“红色”。对连续三个月处于“红色”状态的乡镇,分管远程教育的党委领导由组织部分管领导约谈警示;累计半年以上处于“红色”状态的乡镇,取消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副书记及乡镇站点管理员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累计超过三个季度处于“红色”状态的乡镇,取消乡镇党委书记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对所在党委实施基层党建工作评先一票否决。
三、量化考核助推前进。《办法》规定对乡镇(街道)采用定量考核的方式,重点考核“一点三率”,即示范点、利用率、完好率和培训率。乡镇(街道)当月设备运行正常的站点比例达到90%的得30分,多于90%的一个百分点加1分,少于90%的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乡镇(街道)当月使用温州市级远教辅助网站17次以上站点的比例达到80%的得20分,多于80%的一个百分点加1分,少80%的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乡镇(街道)当月直播课堂收视率达到75%的得20分,多于75%的一个百分点加1分,少75%的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乡镇(街道)在应急反应工作中视频互动系统在线率达90%的得10分,少一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乡镇(街道)站点管理员年度培训率达到100%的得20分,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没有组织培训的扣15分。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示范点建设,《办法》规定,示范站点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所在乡镇(街道)当月考核不得分,并取消站点管理员当月的经济补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站点管理员和分管远教的党委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优。通过量化考核,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有力推动了远教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