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瓯海区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引擎,分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今年该区计划招聘68名大学生“村官”,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一是编织“保障网”。制订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招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镇、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妥善落实工资待遇,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薪酬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1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由市、区财政支付);工作补贴(在村工作每月700元、社区工作每月600元,由区级财政支付);年度考核奖原则上年终考核称职以上每人每年2000-4000元。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由所在镇、街道参照本区城镇职工同类人员标准为其统一办理,以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解决毕业生后顾之忧。
二、建立“学习链”。上岗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局统一组织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培训,重点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农村、社区有关的基本知识和开展基层工作的方法,时间不少于7天;在工作期间,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局牵头,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培训经费由区人才专项资金承担。
三、搭建“升迁梯”。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高校毕业生的能力素质和适应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到村工作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等职务。到社区工作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一定年限,表现较好、群众认可的高校毕业生,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并及时推荐为镇、街道后备干部,条件成熟的,推荐为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人选。(中共瓯海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