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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推行领导干部重要工作承诺制。
来源: 日期:2007-08-23 10:21:21 字体:

  县直部门、乡镇领导干部每年年初根据工作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和“民生实事工程”责任制、乡镇党代会和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认真梳理归纳,经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会议认真研究,确定年度重要工作承诺事项。承诺事项公开在乡镇、村(居、社区)公开栏或本单位、下属单位公开栏上,同时在网上发布。干部的承诺履行情况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到位、干部群众反映好、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在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交流、调整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履行承诺不够到位、干部群众反映一般、工作实绩平平的领导干部,由县领导对其进行谈话诫勉;因主观原因,履行承诺不力、群众反映较差、工作实绩较差的领导干部,予以调离现岗位或降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