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8月26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蒋卫宇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任命柴峥涛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
因工作调动,徐亚农、程曙明提出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徐亚农辞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程曙明辞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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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记者 郑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