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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三个有”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百日攻坚行动
来源:中共洞头县委组织部 日期:2015-09-10 15:42:11 字体:

  日前,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以“三比三看”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组织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洞头区精心谋划、迅速行动召开全区基层组织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布置会,围绕基层组织“有钱办事”、“有人管事”、“有章理事”三项重点,从严从实狠抓攻坚任务落实。

  全面落实“三项保障”,确保基层“有钱办事”。一是全面落实村党组织运行经费保障。由区乡财政兜底,对收入来源少、影响村级工作正常运转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建立财政专项补助制度,实现“弱村有保障,强村有奖励”。在运行经费补助上,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足5万元的予以全部补足,年度补助资金在130万元左右。加大奖优罚劣力度,结合村级绩效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村奖励5万元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率全市之先出台村民中心星级管理办法,对三星级至五星级村民中心给予最高每年5万元运行经费保障。二是全面落实村“两委”主职干部报酬保障。规定“全年报酬低于4万元的村(居)主职干部,区财政给予75%比例补助”,年度补助资金近100万元,涉及近70名村主职干部。实现全区村(居)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平均达5.9万元,高出上一年度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近一倍。另外,为解决卸任后村主职干部生活问题,我县对离任村主职干部的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离任补助资金由街道(乡镇)负担30%,区财政负担70%,解决了离任村主职干部的后顾之忧。继续实行村干部两年一次免费体检制度,建立村干部健康档案。三是全面落实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保障。参照市级城市社区标准,在我区原来最低保障标准5万元基础上,提高标准幅度,给予每个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年10万元的最低保障,确保从2015年起,提高每个社区运行经费。

  抓好三支队伍建设,确保基层“有人干事”。一是抓村“两委”主职干部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村级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村级考核结果与村干部评优评先、经济及政治待遇相挂钩,加大奖优罚劣力度,每年从考核优秀村主职干部中再择优评选“十佳村干部”。村级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区委书记领办项目,由区委书记直接牵头负责。对年度考核排名落后的村“两委”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降低考核奖金系数,用村级考核倒逼村干部干事。同时,探索村“两委”主职干部任免县级备案制度,建立村干部个人档案,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二是抓好部门、企业联系村居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三百双结对”活动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区开展“百个机关部门联百村、百个企业与百村共建”活动,实现部门包村解困、企业联村帮扶。深化“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工作,区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47个挂钩联系村指导工作。组织全区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挂钩联系1个村居,每个机关部门确定一名联

  系领导挂钩该村。选派区级机关部门6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其所在机关部门单位与该村挂钩联系。积极探索“村企共建”模式,积极引导“百家企业结对百个村居”,引导企业能人为村居建设出点子、出资金。三是抓好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着眼2016年村级组织换届,对个别存在主职干部无合适人选或无意向人选的村,按照“一村一方案”、逐村抓好落实,通过选派“第一书记”、选任“村级事务官”等方式切实加强村级带头人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行村级后备干部街道(乡镇)挂职锻炼制度,优先选派新任的村主要干部,到乡镇进行挂职锻炼,提高村干部大局意识和农村工作能力。试点推行《非选任脱产干部管理办法》,规范村助理、会计(出纳)、统计人员等人员管理,强化村级后备力量培养。

  规范村级管理制度,确保基层“有章理事”。一是全面落实规范村干部坐班制。93个村居均严格落实村干部工作日坐班制,实行八小时内不离岗、八小时外通讯通畅制度。制定每周村干部坐班值班情况安排表,全面推行村级便民服务无休日制度,值班表实行街镇报备,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服务到位、树好形象”。如北岙、东屏等街道探索实施“错时办理”、“上门办理”等新模式,延伸办事时间,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全面完善村级组织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民主决策机制,村级组织各类会议一律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对涉及村级重大事务,按照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公开承诺、监督实施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对党员外出或病事假不能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前电话告知、征询意见。认真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时间、完善公开内容。三是全面推进基层作风巡查制度。强力掀起“红色旋风”,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截止目前共梳理问题499个,已办结367件,处理村干部3名。区委书记带头开展“随机暗访”,组织部按照“月抽查、季巡查”频率,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实施村干部诫勉制度,推行街道(乡镇)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实现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与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建立村级组织及村干部权力清单及运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对实行村干部任期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规范引领基层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