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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缙云县 干部个人重大事项限时报告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5-08-21 16:41:11 字体:

  本报缙云讯(通讯员 钭旭政)去年以来,浙江省缙云县对县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按轻重缓急进行细化分类,明确时间节点,实行限时报告。

  该县明确,凡县管干部本人或家属有办理红白喜事、因私出国(境)、举办生日宴会等情况,要求事前报告,报告时限为前置1个月。凡县管干部因病因伤住院、离岗动向不明、出现网络信访舆情、因公因私出国(境)滞留不归或者脱团失踪及非正常死亡等情况,要求即时报告,报告时限在事发后4小时内。凡县管干部出现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拘留等违法违纪情况,要求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限在立案查处后7日内。凡县管干部出现婚姻变化,配偶、子女变动工作单位等情况,实行集中报告,报告时限在每年规定上报日之前。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一律要求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给予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