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 胡平峰
近日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首次以规定的形式,向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亮剑。《规定》的制定实施,既是一次重大人事制度改革,更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
组织管理学认为,一个组织,不管是经济组织还是政治组织,只有建立一套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才能保持持久的活力和战斗力。党政机关作为一个庞大的行政组织,也需要这种系统化的运行规则。在“能上能下”新规中,通过完善领导干部“能上”的标准,严格“能下”的规范,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渐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这是健全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体系的有力举措,有助于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激励,增强干部队伍的流动性,有效弥补了制度短板。
“能上能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能上能下”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已不仅仅是“打老虎”、“拍苍蝇”等动作,而是要用“能上能下”确保纪律和规矩站在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的前沿,将干部退休、任期、考核等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通过进贤退庸的激励机制管党、治党,全方位综合性地衡量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党性作风,用制度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上能下”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二字内涵更加丰富。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切实“落地”,执行是关键。各级党委(党组)要勇担严管之责,改变以往不敢担当、怕得罪人的错误倾向,建立工作责任制,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者严肃问责,形成制度倒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守公正之职,把从严从实体现在担当使命、尽职尽责上,以好干部标准用人、管人、评价人,研究细化能上能下相关规定;领导干部要恪守为官之本,以“能上能下”新规为“警钟”,摒弃“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小九九”,以百姓为先,以事业为重,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为民谋利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