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9日上午,永嘉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在县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邀请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练军作《宏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社会》的宪法讲座。姜景峰、谢崇福、陈建良、胡晓东等永嘉县四套班子领导及各功能区、镇(街道)班子成员、县直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县属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金融系统主要负责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参加学习。永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志斌主持会议。
刘练军从我国宪法发展史、宪政机构入手,通过讲解宪法的指导思想和特征、我国宪法的发展历史以及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等内容,就宪法在立法和司法方面对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的作用进行了分析,让在场领导干部对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他还深刻分析了中外宪法的特点,阐述了如何遵照宪法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理念。
刘练军认为,宪政立国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权力从终极上看终究不是一种物理实事,而是一种使人们服从的管理状态。“在法治成熟国家,法官只服从宪法和法律,即法官只对宪法和法律负责,此外,不会对任何具体的个人或组织机构负责。其负责的基本形式就是严格依法裁判一切案件。”刘练军提出,随着我国三十余年来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权利意识和权利需求日益增长与扩大,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国家司法组织等法律制度装置正在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路上,必须依靠宪法高度规范权力运行,化解社会基本矛盾,只有政府和人民都信仰宪法,均以宪法为基本的活动准则,法治社会才能逐步实现。
通过聆听讲座,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牢固树立宪法观念,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永嘉建设。记者厉定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