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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 新提拔干部定期考核任职承诺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5-01-16 14:28:11 字体:

  本报抚顺讯(通讯员 陈文国)今年以来,辽宁抚顺市强化监督手段,实行新提拔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建立健全“特别监督档案”,严查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遏止“带病提拔”。

  该市新提拔领导干部在单位干部大会上对本年度工作目标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要求等进行任职承诺,并向本单位或上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任职承诺书。一年试用期满后,组织部门对照其承诺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处理。组织部门与纪委、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沟通协作,从买官卖官问题向其他违规违纪问题拓展,不断充实完善“特别监督档案”内容,及时梳理出“监督档案名单”和“问题线索库”。对跑官要官的干部,严肃批评教育或进行组织处理,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并根据所在岗位进行调整。对买官卖官的干部,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较重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