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荆州讯(通讯员 沙组)今年以来,湖北荆州市沙市区针对区直机关借用人员较多、混编混岗等问题,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改为契机,出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准许借用的具体情形、借用人员应符合的条件、借用的名额和原则、审批程序等,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进行清理和规范。
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重点对从乡镇借调到区直单位的干部、从所属单位借调到区直部门的干部、区直部门之间借调的干部、全区中心工作借调的干部、市级以上单位从沙市区借调干部等五类借用人员进行清理规范。目前,沙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借用的人员,已基本清退回原单位,少数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的干部,全部按照规定的限额、条件、程序、时限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