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郝占奎 靳彦丽
2009年以来,河北省各级军转部门发扬优良传统,以感情为纽带,以政策制度为支撑,以“三方满意”为标准,合理配置军转人才资源,全面实施考试考核,推行阳光安置,接收并妥善安置了9399名军转干部。今年,省军转办连续第6次被评为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安置任务面前不打折扣
河北省委、省政府每年的省委议军会议,都把军转工作列为重要议题,常抓常议军转工作,促进了政策的全面落实和工作的扎实开展。
师团职军转干部向来是安置重点。河北采取空出位置、先进后出、单列专用非领导职数等办法,先后妥善安置了1833名师团职军转干部。同时,通过使用空余行政编制、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等办法,使80%以上的军转干部安置到公务员或参公单位;861名师团职军转干部安排了领导职务;采取优先选岗、优先使用行政计划等办法使638名功臣模范得到照顾安置。
为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规定,河北省先后制定出台了《中直省直单位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等若干政策性文件,在省、设区市、县(区)分别建立了领导责任制。
与此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把军转安置工作纳入阳光工程和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坚持大事大抓,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安置保障,实行部门联动,形成安置合力。一些市领导明确表示,军转部门在安置工作中遇到难题,可坐“直通车”,直接找党政一把手汇报工作。
创造性开展工作
河北省各地把军转干部当作宝贵人才,带着感情和责任创造性地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探索总结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安置办法,使大批优秀军转人才走上了满意的工作岗位。
——实行军地联署办公。探索形成了联席会议、合署办公、联合督导、奖励激励的工作机制。
——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核赋分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积分选岗办法,把安置结果与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和贡献紧密挂钩。
——照顾安置功臣模范。对荣立平时一等功、战时二等功及获大区级荣誉称号以上奖励的军转干部,进行优先选岗等照顾安置,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长期从事舰艇、飞行工作的军转干部,在考核赋分上予以倾斜。
——专业对口安置。对获得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的军转干部,对口安置到相应单位。
——推行阳光安置。严格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安置原则,切实做到“安置政策、分配办法、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安置结果”五公开,使安置结果更加公平。
——强化监督机制。分配过程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部队移交部门全程参与,及时向社会发布安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武警青海总队某支队政委甄万和,在带领战士制止武装暴徒抢劫银行过程中,头部、脚部中枪后依然拼死与暴徒搏斗,直到制止暴徒,保护了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被武警总部授予“高原勇士”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2012年转业时,他依据安置政策,优先公开选岗,如愿安置到省纪委。
为军转干部排忧解难
在安置过程中,全省各级军转部门设身处地为军转干部着想,想方设法排忧解难。军转部门办理转业手续实行集中办理、“一条龙”服务,为军转干部节省了时间,提供了方便;成立省、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拟定下达安置计划;出台《河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根据编制性质,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对等的原则,在安置后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5年来,全省先后安置随调随迁家属518人,并在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积极提供服务。
为有效提高全省5500余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择业、就业能力,增强他们的竞争意识、创业能力,各级军转部门坚持扶上马,送一程,先后建立起104家就业基地和10家实训基地,形成了“培训一体化、就业全覆盖、创业导师制”的就业创业模式,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使就业创业率保持在85%以上,其中创业率达到20%,带动就业3万余人,年上缴利税10亿多元。
为帮助军转干部顺利实现角色转换、胜任本职工作,河北省在对每名军转干部进行系统岗前培训的基础上,注重延伸服务触角,建立了“河北省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网”,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军转干部教育培训模式,进一步强化了继续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