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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等地探索干部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
来源: 日期:2013-03-13 14:56:01 字体:

  慈溪、平湖、岱山、磐安、洞头等地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积极探索干部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一是明确申报主体。规定新提任领导干部须向组织申报财产情况。慈溪、岱山等地把申报对象扩展到全体市(县)管干部,洞头县将财产申报前移至拟任人选考察阶段。二是明确申报内容。普遍要求领导干部申报本人及家庭所拥有的房产、车辆、年度收入、个人存款、债权债务以及投资收益等情况。纪委、组织、房管、银行等部门负责审核。三是明确公示方式。财产情况一般在干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磐安县公选产生干部的财产情况向社会公示。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对拒绝申报或瞒报漏报的,作出取消提拔资格等处理。慈溪市已连续5年坚持领导干部廉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