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仅给“群众满意”单位挂牌,3月4日,乐清还给11个“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或办事窗口挂上牌子,以此督促整改。
这些“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或办事窗口,由乐清“2012年全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评出。通过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主管部门测评、镇(街道)测评、群众测评、社会各界测评和动态监察等5种考评方式,重点考察各参评单位的服务能力水平、服务对象评价等情况,最终确定乐清市市政园林局环境卫生管理总站、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管理所、乐清市环境保护局乐成环境管理所、乐清市公路运输管理所乐成运管站、乐清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江中队、乐清市司法局雁荡司法所、乐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柳市分所、乐清市教育局虹桥学区、乐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荆质监所、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北白象广电中心站等11家“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乐清市委市政府对“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给予通报批评,并在3月4日挂牌,责令其整改。此外,在乐清市财政局审核后,这些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年度目标考核奖还要被扣除10%。
“给‘群众满意’的挂牌,是激励大家巩固提升。给‘群众不满意’的挂牌,是借用批评的力量推动工作。”乐清市纪委纠风室主任敖光贵说,给“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或办事窗口挂牌并非“贴标签”,而是为了鞭策这些单位转变作风,争取尽早摘牌。但若挂牌后,次年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仍不达标,该单位负责人将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