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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规范党建新闻发布制度
来源: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 日期:2013-02-21 09:15:33 字体:

  泰顺县委组织部贯彻落实全市组织系统改进作风动员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建新闻报道的实施细则》(试行),从规范党建新闻发布入手,切实改进部机关工作作风。

  一是内容贴近地气。明确党建报道和微博发布要以基层党组织好经验、好做法和一线党员群众先进事迹为主,报道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其中,“泰顺党建网”、“泰顺远教网”、《泰顺党建》电视栏目和《泰顺组工信息》反映基层关心的实质性内容要占每次发布量的80%以上;“廊桥先锋”、“泰顺两新党建”、“泰顺大学生村官”等官方微博发布的形式、内容要灵活丰富,尽量避免“官话”和“文件体”,体现民生、关注基层的广播要占每月总发布量的95%以上;每周“广播党课”内容要100%突出群众所需、所想、所求。

  二是精简栏目时长。讲求简报质量,从严控制数量,《泰顺组工信息》改纸质刊物为电子版,简报刊发期数控制在上一年度的60%以内。严格审核空中党课主讲内容,《广播党课》时长压缩为10分钟,杜绝空谈,提倡解惑。将《泰顺党建》电视栏目子栏目优化为4个,注重栏目品牌建设,切实提高栏目质量。

  三是控制报道字数。明确规定关于部主要领导的新闻报道原则上不超过400字,党建人物、事迹专题报道不超过1400字。电视报道中部主要领导新闻不超过1分钟,专题报道不超过4分钟,杜绝空话、套话;电视采访能由普通干部或中层干部解释答疑的,原则上不再安排部领导接受电视采访;报道中除部主要领导外,其他部领导原则上不再提及名字和职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党建新闻规范化监督检查机制,实行“一日一记录,一周一自查,一月一检查,一季一督查,全年一考核”的工作制度,并聘请两代表一委员为党建新闻发布质量监督员,进一步督促制度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