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换届以来,鹿城区委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要求,通过沿用、完善、新建、落实、推进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有效推进了工作长效机制。
一、全面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建设。始终坚持把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办法,积极整合各类学习资源,创新开展领导干部“网络学堂”等学习教育平台。创新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通过外出考察、现场察看、集体学习、专家授课、开设论坛等形式,推行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活动,深入研究鹿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制定出台了《区委议事规则(试行)》、《区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关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区委书记总揽全局,常委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健全集体领导和科学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的事项,进行集体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有效推进了区委常委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提高了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坚持民主工作作风建设。探索建立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区委有关会议制度,完善区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等制度。定期向人大、政协和群众团体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我区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后及时反馈给本人,提出整改措施。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在班子中通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树立班子良好形象。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树立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建立健全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出台年度考绩办法,将区管干部个人考绩分数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搭建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拔平台,探索试行“开门约荐、差额遴选”领导干部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有效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五、健全督查机制建设。建立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六督联查”机制,以大督查推动大落实。完善督考机制,成立区督考办,制定出台考绩法等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对全区重点工作实行按月或按季度考核排名通报。创新领导抓落实机制,出台《关于在全区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实施区领导带头执行即办制的若干规定,全面实施和完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