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咨询服务电话:0577-12371   组织系统举报电话:0577-12380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党建   ->   干部工作   ->   干部监督   ->  正文
苍南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
来源: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日期:2012-11-28 17:31:37 字体:

  2010年以来,苍南县完成对71个单位75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查出并纠正违规资金1003万元,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任前告知,明白上岗。出台《苍南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办法(试行)》,明确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应当履行的遵循重大经济事项科学民主决策程序、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等8项经济责任内容,在新任主要负责人到岗时,由组织部门书面告知其任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由审计部门适时提供相应的经济责任内容咨询辅导,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和履职水平。

  结合实际,分类管理。根据单位所能控制和调动的公共资源总量、单位财政性资金收支总量、上级和社会对某单位及其相关行业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关注度,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将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A类实行“届中必审,离任必审”,B类实行“届中抽审,离任必审”,C类实行“届中不审、离任抽审”。其中任中审计要达到总审计数的70%以上。

  部门分工,联合会审。明确纪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办、审计局为联合会审成员单位,共同负责管理、协调、指导、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并通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落实制定审计任务计划、形成审计结果报告、研究审计结果运用等3项主要任务。

  结果公开,绩效入档。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网络、通报、文件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考核、奖惩、任免被审计人员的重要依据,逐步试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评议制度,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机关提出的问责建议,由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确定是否问责或评议。工作问责、评议结果,由组织部门归入干部文书档案,由纪检部门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离任交接,明确程序。规定单位领导更替时,必须实行经济事项离任交接,明确离任交接时任职期末资产、负债、净资产、各种应收(付)款项明细情况等13项主要经济责任事项和9项离任交接程序。离任领导干部在接到组织部门发出的《离任交接通知书》后,在10日内按规定填写《苍南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经交接双方和纪委、组织、审计、财政4家单位核实签字后,进行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