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浙江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干部德的考核,在宁波、湖州等五地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浙江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了准确识德、全面察德、科学鉴德、举贤重德的考核机制。目前,浙江省针对德的考察在市县乡集中换届和省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进行了全面运用。在换届考察中,共有44名干部因德的考核不过关被取消提名资格,79名干部因德的评价不高被诫勉谈话、调离原岗位或者免职,5名分别存在房产买卖资金来源不清、违反规定进行投资、违规出国(境)等问题的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
为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浙江省对“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进行逐层分解,形成具体的评价要点,把对德的抽象要求转换为具体指标,让德“易识别、看得见、可比较”。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测评表》,细化分解形成一套指标体系,包括23个正向评价要点、15项反向测评指标。正向评价要点中,把“四德”作为一级指标,每项指标设置若干评价要点。同时,选择当前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负面现象作为反向测评指标,包括“不敢坚持原则、做老好人”、“追求轰动效应”、“作风不检点”等,并设置专栏,请参评人员提供具体情况说明,使考核更具可操作性。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特点,分类设置德的考核重点。对省管干部,重点了解政治立场、政治纪律、宗旨观念等;对基层干部,增加社会公德、生活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反向测评内容;对高校领导干部,把“为人师表”列为正向测评要点,把“学术不端、虚报工作业绩”等列为反向测评要点,增强了针对性。
在德的考核方式上,浙江省采取“述、测、听、访、评”相结合的方法,多维度、全方位考察了解干部德的表现。该省对干部德的考核主要结合换届(任期)考察、年度考核等一并进行,领导干部在撰写述职报告和个人总结时,要如实报告本人德行方面的情况,并向参加推荐测评的人员公开。推行提拔申报制度,所有省管干部考察人选,都要申报婚姻变化、房产、投资、出国(境)等14个方面个人重大事项。坚持正向测评与反向测评相结合,根据测评情况,对反向测评中负面反映比较集中、某个问题达到4-5票以上的干部,或参评人员在测评表中有具体说明的事项,进行重点核查。开展“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探索通过家访、邻访等渠道,拓展考察面,听取社区干部、邻居等知情人的意见。
在德的考核结果运用上,浙江省采取“一表式”反馈形式,把考德的具体情况向干部本人反馈,让干部准确了解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评价,特别是把反向测评结果向干部亮底,促使干部找准问题,明确方向。在市县乡换届中,强调实行德的“一票否决”,对德的方面有问题的,不仅不能提拔使用,还要视情况作出处理。对考核中发现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提醒;对有不道德行为、公众形象不好的,在关键时刻、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中表现不好、经不起考验的,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