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上午,乐清召开全市农村指导员工作总结表彰暨动员会议。会上表彰了第七批农村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动员部署第八批农村指导员工作任务,柳市镇、市民政局有关人员和优秀农村指导员代表分别作了典型发言。
自2004年起,乐清市下派了七批共7400名农村指导员,其中第七批于2011年6月底下派,共1173名。一年来,第七批农村指导员落实农村经济发展项目766个、水电路基础设施项目501个、社会发展项目425个,争取落实扶持资金4742.3万元,争取捐赠物资价值406.37万元;调处矛盾纠纷1913起,避免、劝阻集体上访或群体事件285起;协助新建或改造党员活动室(含村级办公场所)143个、村民活动场所175个。该市还被授予“2011年度温州市农村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据悉,该市第八批农村指导员工作继续采取市、镇“两级联派”的方式,共下派965名,其中市级机关和各镇(街道)分别派出45名和920名专职指导员。从今年开始,下派指导员的派驻方式为“驻社联村”,即派驻一个社区,联系一个村。任职时间也从之前的一年调整为两年。
会议强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广大指导员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结合实际情况,抓住工作重点,确保在两年里做出实效,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一要促进农村改革,助推城乡统筹发展;二要深化环境整治,改善宜居生活环境建设;三要维护和谐稳定,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四要立足夯实基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措施,不断完善农村指导员工作的运行机制,确保农村指导员制度深入实施,为广大指导员全面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