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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推行公务员动态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来源: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日期:2012-06-11 15:47:10 字体:

  永嘉县在干部管理工作中,按照“奖优,提中,淘劣”的工作思路,结合公务员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全面推行全县公务员动态管理机制,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末位人员待岗淘汰。将因考核、考察、行风效能评议等情况受到处分处理的“七类人员”列为待岗对象,实行待岗管理。待岗人员进行为期1—3个月的离岗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安排到一线岗位试岗,试岗期6—12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生活性津补贴。培训、试岗均考核合格的,安排回原单位“二次上岗”。不合格的,当年度考核定级为不称职,并延长待岗期限,继续强化培训教育。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辞退。

  二是优秀人员分级奖励。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贡献和突出事迹的公务员,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予以分级奖励。按照贡献率、影响力大小,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授予“十佳公务员”荣誉称号等三个级别。奖励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不提倡终身携带,对获得荣誉称号后,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撤销处理。

  三是特殊岗位人员雇佣聘任。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特殊需求的紧缺人才,特别是法律、金融、经贸、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的紧缺专业人才,由政府向人才服务公司雇用。雇员按照其专业技术职称和能力水平,分为高级雇员和普通雇员,派遣期一般为1到5年,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政府行政编制,全面实行佣金制和年薪制,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休假、培训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