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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出台农村新社区干部配备专职化相关规定
来源: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日期:2012-04-13 09:27:45 字体:

  日前,永嘉县制定出台了《永嘉县农村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按照“农村新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率100%,其他专职人员按需配备率80%以上”的要求,推进社区干部专职化配备,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的农村新社区工作人员队伍。

  一是明确人员来源。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镇街住村联片干部、统一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和所辖村村干部为主,按满足工作需要配足配强。专职负责人一般由副科长级领导干部担任,也可由科(局)级单位中层干部及其他优秀公职人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县委选派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农村指导员或通过“挂牌招才”等形式选拔优秀人员到农村新社区担任(挂职)社区专职负责人。社区所辖村的村干部到社区轮流坐班,协助办理群众服务事项。

  二是拓宽发展空间。对到农村新社区担任(挂职)社区专职负责人的副科长级领导干部,任职(挂职)时间满一年,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优先予以提拔使用或转任(交流);任职(挂职)时间满二年,目标责任制任务完成较好的,经考核考察,每年确定一定数量予以提拔使用或转任(交流);在社区任职(挂职)专职负责人时间满五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的,享受正科级待遇(事业人员享受相应待遇)。对选派到社区担任(挂职)专职负责人的科(局)级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挂职)时间满一年,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优先予以提拔使用;任职(挂职)时间满二年,责任制任务完成较好的,经考核和考察,每年确定一定数量予以提拔使用;在社区任职(挂职)专职负责人时间满五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的,享受副科级待遇(事业人员享受相应待遇)。对选派到农村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的一般公职人员,在社区工作满三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干部群众认可度较高的,要求各单位在中层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转任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在条件成熟时,对全县统一招聘的农村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适时开展定向考录、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今后凡选配为镇街领导班子成员或镇街提拔中层干部的,其人选一般要求有二年以上的农村新社区专职任职(挂职)经历。发展潜力大的社区专职负责人,将作为镇街党政一把手或其他重要岗位的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并积极推荐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三是严格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推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公开承诺村社融合、组织建设、三分三改、农村集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及其他重要工作的年度工作目标。镇街成立考核评议委员会,根据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目标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对社区班子、专职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社区专职负责人向镇街述职,通过业绩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社区班子、专职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选拔任用和奖惩挂钩。健全不合格社区工作人员调整制度。经考核评定,社区专职负责人年度工作目标未完成的,给予约谈督促;连续两年任期目标责任制任务未完成的,由镇街进行调整;年度绩效考核中社区班子被评为不合格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和享受本规定中各种激励措施;违反社区管理规定造成工作贻误,或工作严重失误或失职的,对直接责任人要给予追究责任,违法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同时,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备案管理制度。镇街每年要对社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健全档案资料,届中任用、调整社区专职负责人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