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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探索推行“一把手”提名班子副职办法
来源: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日期:2012-03-23 17:44:26 字体:

  永嘉县创新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在新组建的县招商局等6家单位,试点探索推行“一把手”提名班子副职办法,力求增强新班子工作活力,优化队伍结构配备。

  一、“一把手”按需提名。县委组织部针对新组建单位的工作职能需要确定班子副职职数,设定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资格人选的选任范围。新组建的6家单位“一把手”公布本单位全年及近五年工作计划、班子组建思路、班子结构配备、班子成员能力要求等内容,在资格条件范围内筛选适岗人员,并鼓励合适人选主动上门自荐。经过首轮遴选,“一把手”差额提出人选名单,报县委组织部。由组织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严格的资格条件审查,重点审查提名人选是否有胜任提名职位能力、是否符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回避等相关条件和要求,差额人选名单全程公开公示,最终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实施单位“一把手”还要就提名过程中,不存在封官许愿、跑官要官、带病上岗、任人唯亲等事项作出承诺,并履行任职回避原则。

  二、提名人选实战试岗。成功提名的人选实行定责试岗制,根据新组建单位的职能要求和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就实战期间的工作进行履职承诺,承诺内容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承诺的内容必须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明确任务的阶段目标和序时进度。试岗期间提名人选现职级不变,履行试岗岗位相关职权。副乡科级干部试岗期为一年,中层干部试岗期为两年。

  三、班子成员捆绑考绩。结合实施单位“一把手”年初重点工作目标承诺内容、新组建单位运行情况、班子团结情况等,年终对实施单位启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专项考核。专项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以下的,“一把手”及其提名推荐的副职人选捆绑担责,集体“下岗”。试岗期满,对提名人选实行个人专项考核,现职级是副科长级的,经考核称职以上则予以留任;现职级低于副科长级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现岗位提任。考核不称职的,撤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