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0日上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朱忠明为市政府副市长,黄宝坤为市公安局局长;陶蛟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金连山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朱忠明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周少政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黄宝坤为温州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叶寒冰的温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陶蛟龙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接受崔盛钢请求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金连山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接受李泽明请求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议决定陶蛟龙代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金连山代理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据介绍,朱忠明此前曾任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省财税科研所所长(兼)、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等职。黄宝坤曾任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东阳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等职。陶蛟龙曾任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一庭庭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宁波海事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等职。金连山曾任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四人接过任命书后分别进行履新表态,纷纷表示将不负重托,倍加努力,倍加珍惜,认真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和广大温州人民的期望。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金彪向会议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一飞向会议作人事任免情况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成良、黄德康、陈宏峰、卓高柱、王小同,秘书长林坚强和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中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