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激发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热情。近日,永嘉县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竞争性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2名。
本次竞争性选拔报考条件明确。选拔对象共分三类,一是选聘到该县行政村(社区)工作满2年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二是曾选聘到该县行政村(社区)工作满2年,且至此次竞争性选拔公告(第一号)发布之日未被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录用的离岗大学生“村官”;三是曾选聘到温州各县(市、区)行政村(社区)工作满2年,且至此次竞争性选拔公告(第一号)发布之日已被永嘉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录用的离岗大学生“村官”。选聘到行政村工作年限计算共分三种情形,一是在岗大学生“村官”工作年限为选聘合同聘用起始之日至此次公告发布之日;二是离岗大学生“村官”工作年限为选聘合同聘用起始之日至解聘合同签订之日(如被该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在先、“村官”解聘手续办理在后的,计算至录用之日止)。三是“两项计划”志愿者经考核选聘为大学生“村官”的,志愿服务期限视作在行政村工作年限。
本次竞争性选拔程序缜密,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其中笔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12名,面试总分为100分;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合成总成绩确定考察入围人选6名;再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2个目标岗位拟任人选各1名;拟任人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命手续。
通过竞争性选拔担任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大学生“村官”,如原身份为非公务员,则可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任职后5年内不得调离乡镇工作。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公务员岗位职务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免职的,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