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联合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入住““聚英家园”补充规定》(温房改[2011]44号)文件精神,申请人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推荐和聚英家园租赁管理办公室调查(受理),报市房改办审核以下535名对象符合高校毕业生租赁聚英家园入园条件,现将入园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7月29日起至8月2日止,共5天),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者,请予以举报。举报电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8969064 ;温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88999107;温州市聚英家园租赁管理办公室89862917,具体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