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次乡镇换届工作中,平阳县积极探索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全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一、全方位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在本次乡镇换届工作中,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方针政策、原则程序等5个主要方面。一是公开干部选任方针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公开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等30多项制度和办法,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晓度。二是公开干部选任原则程序。对调整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协商酝酿、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的规范进行公开,进一步明确了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程序和原则。三是公开干部考察结果。把干部考察中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的有关情况,及时向部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议汇报,为人事调整提供直接依据。四是公开拟提拔人员情况。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之后,对拟提拔人选的基本情况、原任职务、拟任职务等情况,通过平阳党建网、平阳电视台和《新平阳》报纸等向社会公示。五是公开考核评议情况。对乡镇换届前考核评议情况以及换届后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向乡镇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内容。
二、多渠道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实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性质干部的差异化公开,做到既不留真空地带,又不盲目扩大。一是媒体公开。充分运用县内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网站)发布干部工作信息,收集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乡镇换届工作中,利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干部公示2次,通过平阳党建网收集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4条。二是公文公开。以公文形式向县委委员、县级领导、乡镇负责人、党代表报告乡镇换届中干部任免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三是短信公开。在明确界定受众范围的前提下,首次探索使用手机短信公示的方式,把干部选任信息发送至党员干部的手机上,通过短信平台发送信息200多条,有效避免了部分干部群众没看到、不知情的问题。
三、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机制。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课题,为保障这项工作“落地生根”,着重在完善保障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一是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年初,制定出台了《平阳县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环节、程序、范围、内容,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建立干部实绩公示制度。建立了乡镇300多名领导干部的实绩档案,在民主测评、换届考核、提拔使用时,对干部进行实绩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三是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换届后,通过走访谈心、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掌握握社会对干部工作的评价,增强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