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颜春珠,女,中共党员,瓯海区梧田街道司法所副所长,她所在的梧田司法所还先后被评为“省级示范司法所”、“省级先进调委会”,个人先后荣获“优秀人民调解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主要事迹:
热心服务不是亲人胜亲人。辖区服刑人员陈某,1992年5月因抢劫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8年8月出狱,转入梧田司法所社区矫正。通过每月的报到谈话,颜春珠了解到该服刑人员40多岁没有对象,又没有工作,情绪非常低落。颜春珠就联系了该村的村干部商量是否能帮其在该村里安排一份适合他做的工作或者找一地方让他开个小店之类的,让他能自食其力,不再重新犯罪。通过各方努力在该村村委会的帮助下,让他在村里开了家食饮小店,在申办营业执照的同时,颜春珠还帮他去工商部门出证明,使其能够顺利有信心的开好这家食饮店。
爱心帮助贫寒家庭送温暖。服刑人员郑某,2006年因故意毁坏财物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他有2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妻子没有工作,家庭经济紧张,所以他每天除了在职工作外还要做体力活,非常辛苦。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但是被颜春珠发现他每次来报到都急急忙忙地,通过谈话了解他的家庭情况,颜春珠向上级领导汇报了该服刑人员的情况后,给予救助金。从服刑矫正解除到归正期间一直给予他帮助。现在,郑某逢人就称赞颜春珠是个特别有爱心的“知心大姐”。
耐心教育迷途羔羊知返途。金某,是一个未成年服刑人员,家境良好,还是家中的独子。2005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当时还是个中学生,接受社区矫正时正要上中专技校,刚开始他的表现非常不配合,甚至有反逆的心理,总是不按规定接受司法所对他的监督教育。颜春珠努力想办法通过居委会干部的志愿者、监护人积极配合以及个别谈话。经过半年多的教育,金某思想慢慢地开始转变,现在表现非常好。从技术学校毕业后,开了一家自己的饮食店,当了小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