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各类人才的综合素质,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近日,永嘉县下发了《关于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经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2010年,永嘉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有关补助对象、标准等。经批准的报考人员在获得教育部正式承认的本专业学位后仍继续在永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的,凭工作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批准的申请表,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其中博士学位2万元,硕士学位1万元。
永嘉县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有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意愿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通过个人申请、单位签署意见、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等程序,即可取得经费补助资格。今年,该县拟安排25个名额,其中博士学位5个名额,硕士学位20个名额。
据悉,从2011年起,永嘉县每年安排25个左右攻读补助性博士、硕士学位的名额,每年投入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30余万元,进一步激励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学位、学历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