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清市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精心推出四份“村务文书”,着力规范和加强对新一届村两委干部的民主监督。
一是制作《村事明白书》,加强村干部日常工作情况监督。规定《村事明白书》至少每月发放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村级财务收支及集体债权债务、村集体资产经营和租赁、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和村干部报酬等各方面情况。
二是制作《项目推进书》,加强村干部重要决策事务监督。对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村,专门制作《项目推进书》,定期发放到各户,方便村民了解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规定各期《项目推进书》要讲明工程项目的招标程序、工程预算、建设进度、工程决算等,加强村民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跟踪管理和监督。
三是制作《诫勉通知书》,加强村干部不当履职行为监督。建立村干部戒勉制度,明确“八项主要诫勉事由”,对履职不当的村两委干部、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和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乡镇党委发出《诫勉通知书》,督促他们依法履行职责。
四是制作《辞职申请书》,加强村干部重大失职行为监督。该市规定“七项主要辞职事由”,明确对有严重失职行为的村干部,通过自愿辞职、引咎辞职或组织劝辞,填写《辞职申请书》,向村党组织、村委会或乡镇党委、政府提出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