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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风肃纪确保用人公正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1-04-12 09:57:09 字体:

  选准干部,配好领导班子,必须有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保证。严肃换届纪律,亦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一仗。如何严格纪律监督,保证换届工作阳光运行?如何发扬民主,遏制跑官要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拉票贿选?本期邀请多位组织部长、党建专家共同探讨。

  严格监督,如何布网

  把正风肃纪摆在更突出的位置

  吉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黄燕明

  严肃换届纪律,是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关键。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把正风肃纪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为换届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坚持“三在先”原则,以最管用的办法抓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是正风肃纪的前提和基础。严肃换届纪律,贵在抓早抓及时,抓在歪风泛起之前。广泛宣传抓实面上教育。抓换届纪律教育重在做到使参与换届人员人人知晓,不留死角。为实现全覆盖,我省把2月、3月定为全省“换届纪律教育宣传月”,组织全省各级组织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造严肃“声势”、求守纪“效应”,在全省上下形成良好氛围。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明确纪律要求,让大家清楚地了解哪些事项当警惕、哪些行为不能做、做了的后果是什么,使大家始终绷紧严肃纪律这根弦。在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基础上,我省提出严肃换届纪律“10条高压线”,明确告知每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真正树起“警示牌”。突出重点实施针对性教育。紧紧抓住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重点,发挥表率带动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谈心谈话、寄送信函等活动,筑牢严守换届纪律的“防火墙”。采取问卷测试、电话抽测等形式,及时检验学习效果,对换届纪律知晓率不高的地方党委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不知晓的领导干部重新补课学习,确保知晓率达到100%。

  坚持全程全方位监测,以最过硬的措施抓监督。监督是对违规违纪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防范措施。要落实全程全方位监督措施,保证换届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以全程监测掌控“全局”。换届正式启动前,上级组织部门要开展换届纪律知晓率测评;换届考察人选产生后,要对考察人选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开展定向测评,进行“测评式公示”,随时掌握“风吹草动”。以全方位监督筑牢“防线”。成立专门指导督查组进行巡视督查,聘请干部群众作为监督员开展义务监督,由上级党委组织部对换届人选进行审查监督,让“小动作”、“鬼名堂”无处遁形。以终端考评监测换届纪律。既看代表、委员对本地换届风气民主测评情况,还要看换届纪律知晓率、反映用人问题举报查处等情况,对各地换届风气进行全面考评。对抓正风肃纪不力、本地区换届风气出现严重问题的主要领导,要先调离、再严肃问责。

  坚持“重典治乱”,以最严厉的手段抓查处。查处是最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是正风肃纪最有力的武器。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从快从严、决不姑息”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同换届中的歪风邪气进行战斗。建立举报快速办理机制。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开通网上举报直通车,专人值守举报电话,对换届举报专门办理。特别是换届期间,实行举报问题日零报告和重要举报直报制度,及时发现换届中的异常异动情况,露头就要打,掌握主动权。实施专审专办制度。实施换届期间有关事项报告专项审查,事前严把人选资格条件关;实行违规违纪举报案件专查,落实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一查到底,深挖严处;复杂案件实行多部门协查,确保案件查核质量。重拳整治违纪者。对触碰“高压线”的人和事重拳出击,无论涉及谁,决不手下留情,形成对违规行为的强大威慑。

  坚持责任明确到人,以最有效的举措抓落实。贯彻“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需要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书记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此,我省组织开展“两诺”活动,用承诺制管责任人,用责任人带一班人。一是组织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与上级党委签定“保纪承诺书”。二是所有参加民主推荐和有被推荐资格人员与组织部门签订“守纪承诺书”。通过签订两项承诺书,以诺明责、以诺督行、以诺自律。

  筑牢风清气正换届“防火墙”

  江西省上饶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跃岭

  常念正风肃纪“紧箍咒”。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是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加强政策教育。把有关纪律要求印成宣传资料,发送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人手一份;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增强自律意识。二要加强思想教育。变干部“上访”为领导“下访”,推行领导下访普谈制,主动到基层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的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要加强自律教育。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制,并采取一定的形式向群众公布,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严肃换届纪律的责任意识。四要加强警示教育。对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通报,充分发挥其强大的震慑功能,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设置民主监督“安全网”。与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结合,把换届的各个环节工作置于民主监督之下。一要扩大群众知情权。在各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中央和省委的换届纪律要求,增加社会对换届政策的知晓度。印函提醒在换届期间参加推荐、选举人员和“两代表一委员”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换届纪律。二要扩大群众参与权。把干部选任工作从机关移向社会,增加群众参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民主选举的机会,适当拓宽群众参与的广度和参与面。三要扩大群众选择权。推行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差额选举的方法,拓宽视野,跳出“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圈子。在民主推荐、民意调查和个别谈话中,注意改进工作方法,让群众如实发表自己的意见,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四要扩大群众监督权。建立换届期间“12380”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专人值守制度。健全考察机制,扩大考察范围,延长考察链条,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等个人有关事项纳入干部考察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了解,防止在换届中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在发布考察对象公示时,把考察对象是否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树立责任追究“警示牌”。加强对选人用人的责任追究,重点防止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搞非组织活动等现象发生。一要从源头上健全机制。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以记实的办法记录全过程,使干部任用的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二要从运行上完善程序。通过向各地派出巡回督查组,采取有效形式对下级执行换届工作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做到前移监督关口,强化事前监督,做到全过程的监督。三要从查处上以儆效尤。对群众举报或工作督查中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等行为,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四要从考核上强化责任。把换届风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发放《换届风气评测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民主评测,其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主要依据。

  跑官要官,如何遏制

  发展民主是有效路径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高新民

  就直接原因而言,跑官要官有明显的个人利益驱动——既有物质的利益,也有名誉的利益。就制度根源而言,跑官要官能否成功在于上级的意志是否起决定性作用,也就是权力配置是否过于集中。遏制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一方面固然要从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干部业绩考评、干部价值导向等多方面入手,另一方面,从制度环境来看,归根结底还是要发展民主,从源头遏制跑官要官现象。

  一是完善现行选举制度。从换届来看,第一个层面的选举是党代表的选举。党委会是由党代表选举的,只有党代表是真正由党员选举产生的,党代表能够在党代会上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向,才能真正体现广大党员意志,才能扭转跑官要官风气,把对上负责与对选举人负责结合起来。因此,实现党员对党代表真实的提名权,允许党代表的产生具有一定程度的竞争,确保党代表能够真实代表党员群众的意见,是必要而重要的。实际上,近些年来,在一些基层选举中,已经成功进行了党代表竞争性选举的试验。第二个层面的选举,是代表大会选举党的委员会。鉴于地方党委在地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起到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平时选拔干部、调整干部也需要全委会投票,所以选举党委会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这一环节的改革,需要从扩大提名主体入手,上级组织、党员联名、个人自荐原则上都是符合党章和民主精神的。扩大提名主体范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为获得领导提名而跑官要官的现象。

  二是从选举规则来看,扩大差额比例是发展民主进程中的一个阶段。在渐进式扩大党内民主的过程中,以差额的形式来扩大候选人范围,使更多的人能够介入到竞争过程中,可以起到扩大视野、给予更多选择机会的作用。但差额到什么程度适宜,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此外,对于候选人情况的介绍、投票等诸多环节都可以从制度上有更进一步的改进。

  三是防止在推行民主中出现新的问题,如拉票贿选等。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基层公推直选中,选举中的竞争是通过有组织的演讲、承诺、提问答辩等形式来表达竞争者个人意愿的,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为“拉票”,但那是有组织的候选人之间的公开竞争,我们反对的是以个人名义私下拉票。因此,在现在的规定之下,需要防止拉票以及为了获得选票而承诺予以各种好处的行为。

  把发扬民主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

  江苏省如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新峰

  民主产生公信力、激发凝聚力。把发扬民主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必须抓住关键环节,以拓宽民主渠道与提高民主质量为重点,规范扩大民主的形式,遏制跑官要官。

  创新党代表产生方式,在党代表产生过程扩大民主。换届中可以按照党员个人自荐、党员10人以上联名推荐、由党组织根据代表条件推荐党员参与竞选党代表这三种提名方式的设定,充分授权广大党员,拓宽党代表候选人产生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产生党代表。要将差额原则贯穿于推荐、考察、选举等工作的全过程。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和差额选举范围,以竞争性体现择优性。

  改革推荐提名办法,在候选人提名过程扩大民主。规范选任提名权,是选好干部的第一关口。推荐过程中,一是要增强推荐主体的责任意识。推行“署名民主推荐”,考虑设计一种推荐人先署名、将署名密封后再推荐干部的初始提名封,增设推荐理由、使用建议、署名等内容,以增强填票人的责任意识。这样使提名人既能大胆行使权利,又能时刻不忘责任,同时还能实现责任追究。二是要扩大提名推荐的公开面。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广泛开展提名前的预告公示,推行候选人和推荐情况公示,以提名的广泛性保证党内民主选举的合理性。三是要创新提名推荐的方法。推荐过程要扩大群众参与,引导干部群众合理评价、有效参与,以双向互动的方式开展提名推荐,实行群众信任投票机制。

  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在选举过程扩大民主。一是要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规范介绍候选人情况内容,改变一些地方存在的“选前不识人,选后人未识”的问题。探索试行候选人人选公示制度,对“两委”候选人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告和公示。二是要公开选举过程。在党代表选举过程中坚持做到“六公开”,即:选举人公开、党代表的条件和资格公开、党代表名额和结构公开、参选对象的情况公开、选举办法和操作程序公开、选举结果当场公开。并在关键环节实行“三公示一公告”:选举人登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正式人选产生后,均在各选区进行公示;正式选举结果产生后,在媒体公告,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建立被推荐对象的平等竞争平台。探索实行竞职演说制度,通过竞职演说、接受质询与提问,增进代表对候选人参选目的、动机、施政举措的了解,实现综合比较、择优推荐,同时也增强候选人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要改进和规范投票方式。探索建立秘密投票制度,鼓励在秘密投票间填写选票;减少或不设流动票箱,并对委托投票的情形、每位选举人接受委托投票的数量、送达时间、审核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拉票贿选,如何防止

    建立防止贿选的长效机制

  新疆阜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志虎

  一是建立科学的防止贿选的信息交流、举报受理机制。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将防止拉票贿选纳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范围,主动与信访、人大、政协及群团机关建立信息沟通、反馈的交流制度;以组织部门干部及干部监督机构为主体,建立信息收集上报的快速反应机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建联合核查组。

  二是健全反贿选的法规。细化现行法规中有关选举方面的部分,明确界定贿选与非贿选的标准,确定候选人资格取消何时终止等;加强反贿选法规的操作性,运用法纪手段,规范选民或代表的投票行为,加大贿选者的成本和风险。同时,对选举工作中失职者、贿选者和受贿者,均应作出公开的处理。

  三是引导规范选举主体行为。有计划、有目的地培训基层干部骨干队伍,使大家熟悉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操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政策的水平和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选举期间,要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系列报道,运用公告栏、标语、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报道“贿选”案例,让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提高自己参与选举的水平,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防止“被拉票”。

  “六计”给拉票行为上“铁镣”

  江苏省新沂市委组织部王爱春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变被动治理为主动预防。加大对干部思想政治的教育,铲除不良思想根源,引导树立正确的“官”念,自觉放弃拉票行为。

  二是调整测评程序,设置拉票的“门禁”。在干部选用、民主选举过程中,前置实绩考核环节,根据干部平时实绩考核和奖惩情况遴选干部,以“真”、“实”、“有”作为门槛,把没有实绩的干部挡在“门”外,打碎其靠拉票取胜的美梦。

  三是优选参评人员,屏蔽拉票的目标区。根据被推荐职位、被选举职务的特点,吸收该职位的上下级相关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村民、乡镇企业职工代表等建立民主推荐后备干部人员信息库。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准时确定参与推荐的具体人员,不过早确定,使拉票者茫然于数量众多的推荐人员信息之中,无法提前获知具体推荐人,从而失去拉票目标。

  四是改革票推模式,添设拉票的阻力阀。改变传统推荐票的内容设置,要求推荐人在后备干部推荐表上填写个人姓名、单位、职务等,写明推荐理由,注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给推荐人施加压力,减少填票随意性,降低拉票行为得逞的可能性。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惩拉票的同盟者。设立干部拉票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办组,全天候受理群众举报。对查明属实的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行为人从严惩处,并记录在案,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是健全民主制度,破除“唯票论”。通过规范初始提名权、扩大全委会票决范围、严格干部考察、完善干部监督等制度和措施来逐步完善民主,破除“唯票论”,进而从制度上根治拉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