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嘉县推行重点人才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评价刚性约束,用务实管用的机制保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一、对接县考绩法,建立考绩指标体系。2011年县直单位考绩法出台后,永嘉县及时做好对接,将重点人才工作列为县直单位“五型”机关考绩内容之一。列入人才工作绩效考核的单位均赋于基本分100分,没有列入人才工作绩效考核的单位取列入考核单位所有项目得分的平均分。考绩后,由县考绩办按权重折算出全县78个县直单位人才工作绩效考核实际得分,人才工作考绩分将列入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二、明确考核重点,突出个性考绩项目。按照年度全县人才工作要点和“单位职能不同、考绩项目不同”的要求,2011年将县科技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等11个县直单位和17个项目列入考绩,考绩涉及人才政策体系、重点人才工程、重大人才活动、人才工作机制等方面。考绩将突出“个性化、重实际、轻台帐”原则,如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考绩项目有“出台《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举办一次全县性企业工人技能大赛活动”等,县财政局考绩项目有“县财政投入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要达到0.5%以上”等,侧重符合单位职能的个性化项目考核。
三、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考绩科学性。年初,根据全年人才工作要点,初步设定考核职能部门、考核项目和评分细则等内容,编制《2011年度重点人才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书面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人才办适时对工作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年终,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专项考评。
四、发挥考绩效应,打开人才工作新局面。重点人才工作考绩制度的推行,将有效解决人才工作对职能部门考核覆盖不全、职能部门职责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难题,直接打破部分部门单位“人才工作干与不干、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消极局面,大大提高各职能部门对有关人才工作重视程度,充分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大力推动全年重点人才工作的落实,确保“人才强县”战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