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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出台“考绩法”一揽子配套措施
来源:浙江日报 日期:2011-02-21 09:21:18 字体:

  “以积极的目标引领发展、以科学的考核评价实绩、以鲜明的奖惩激励干部”——2011年度县(市、区)、市直单位考绩法出台近一个月来,这项被称为温州干部人事制度“重大改革新政”的举措,在干部群众中引发广泛关注。记者昨天从市考绩办获悉,市考绩委目前正就各条线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加紧进行审核和意见征求,一揽子配套措施即将出台。

  作为一项改革性的新举措,要真正考出干部的实绩,新“考绩法”不仅要建立科学的赋分系统,还要有一整套严密的考评程序。此前,市统计局、市审计局等各具体考核项目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均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按照简明扼要、以客观数据和实绩为主、量化具体化指标等要求,酝酿起草了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单位条线工作的考核办法。经审核后,这些具体考核办法将由市考绩办统一汇总公布。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也纷纷按照新“考绩法”的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着手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区域内的“考绩法”。其中,瑞安市已率先出台针对市直部门的考绩办法。

  由考绩新政带来的一个连锁反应是,今后,被“考绩”者将不仅仅限于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绩将成为许多单位开展内部考核的重要办法。如市国资委正牵头制定并计划于今年3月底前出台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机制和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将重点考核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项目或任务情况、企业规范化运作情况、营运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等三方面,并将把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直接挂钩。

  如果说之前公布的新“考绩法”还偏于抽象,那么,不久前公布的城区街道(乡镇)绿化洁化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及一月份考核结果,作为落实新政的首个“试验田”,无疑更显具体、形象。在“试验田”中,“考生”是城区39个乡镇、街道的领导干部,“试题”是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建设情况,“考官”是有关部门、“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按照规定,考评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排位,将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和实际成效,评出年度洁化绿化优秀、良好、合格、整改单位各若干名,奖优罚劣,并把考评结果与干部考核使用相挂钩。

  “考绩带来的是责任意识,即使不为年底的业绩,我们也要尽心尽责推进工作。”鹿城区南郊乡党委书记周基斌说,该乡现在把卫生工作摆在和维稳、计生一样重要的位置,推出了不少改进举措。鹿城区南浦街道办事处主任张维凯则养成了午饭后去辖区转一圈、找死角的习惯。“以前干好干坏一个样,现在干不好就要‘打屁股’,必须踏踏实实把工作做好。”张维凯告诉记者,为了每月卫生考核排名能“进步”,他们最近把全街道的清洁工“网格化”到每条道路、每处公共场所,并对社区的卫生进行每月排名,层层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