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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以试行《党员证》制度为载体构建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来源: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1-02-17 09:37:20 字体: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成都市自2003年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特别是被批准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农村的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城乡党员之间的流动性增强,城乡党组织之间的相融互通增加,对党员队伍尤其是流动党员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原有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宜新的发展形势,党员队伍出现了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按照“全域成都”理念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从2008年7月开始,我们以抓住一个核心、建立五大体系(即以构建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为核心,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信息管理体系、党员服务体系、党员培育体系、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党员共管机制)为构架,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以下简称《党员证》)制度,切实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着力以服务来凝聚党心,探索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为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李源潮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成都颁发党员证是党员制度的创新。流动党员持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是改革党员管理办法的举措之一。”

  一、背景与缘由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城乡二元发展的格局逐渐被打破,城乡一体的发展机制逐步建立,使基层党建工作的背景发生了深刻变化,创新党员队伍的管理理念、方式和措施,成为适应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关键。

  (一)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促使城乡党员流动性增强,要求创新流动党员的管理方式。成都属于典型的大城市带大郊区的城乡发展形态。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园区或飞地工业、产业化农业、跨区域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等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蓬勃发展,进一步改变了原有的所有制结构、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和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促使“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加快了城乡党员的流动,流动党员数量逐步增多,党员队伍日益呈现出结构复杂化、从业多样化、活动范围扩大化等特点。同时,目前党组织的设置基本上呈现“条块分割”模式,城乡党组织设置界限明显,组织活动和管理范围相互独立封闭,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各有侧重、互不相同。由于党组织与党组织、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缺乏行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身份核实制度和责任落实机制,导致部分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针对性、主动性、科学性不高,不愿意管、不尽力管、管理不到位等现象较为普遍,不少流动党员处于“两不管、两不找,形式管、实不管”的状态,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等问题日益凸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员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更加强调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要求创新激发党员主体意识的方式。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市场的完善,使群众利益的多元化和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日趋加强。成都自2003年开始提出并着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了覆盖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的“13+7+1”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即《成都市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行办法》等13个配套文件、《成都市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行办法》等7个配套文件和《成都市关于调整村社干部补贴及村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发生这些变化,亟需改变过去那种代民作主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还权赋能,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通过党员有序参与基层各项事务的管理,激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活力,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但是由于党员的流动性使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承载功能弱化,而现有的静态分割的党员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变化,导致部分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党性观念不强、主体意识淡漠,与统筹城乡要求党员发挥主体作用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我们采取创新措施,通过具体的工作方式,激发党员的主体意识。

  (三)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更加强调凝聚党心,要求创新服务党员、落实权利保障的方式。推进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是成都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之路,在城乡之间引发了一场深刻的变革。如何团结党员、凝聚党心适应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转变、适应城乡一体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成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在传统的党员管理机制中,我们比较强调党员履行义务,而对如何保障党员权利重视不够;比较注重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而对如何做好党员服务帮扶着力不够。目前一些党员特别是大部分流动党员,工作压力较大,生活条件较差,终日不得不为生计劳顿奔波,他们更加渴望在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问题方面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但是由于党内激励帮扶机制不够健全,关心服务工作不够到位,党组织活动开展方式陈旧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够突出,导致一些基层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够强,流动党员主动联系党组织的积极性不够高,不少流动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管理教育之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探索与实践

  试行《党员证》制度,就是主动适应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坚持用统筹城乡的思路和方法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以发放《党员证》为依托,通过探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信息管理、党员服务、培育和共管、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体系,不断加强党员动态管理,形成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新格局。试点工作从2008年7月上旬开始,由点及面逐步推开,市委于2009年9月制发了《关于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制度的意见》。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5万余名党员领取了《党员证》。

  (一)创新思路,开展《党员证》发放试点工作

  1、突出实用性,明确《党员证》功能定位。按照“全域成都”理念,通过制发相关管理使用办法,对《党员证》的权属主体、功能定位进行了明确规范。一是政治身份证明。记载党员个人基本信息,证明党员身份。二是记载学习活动情况。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内表彰、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登记,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三是行使党员权利凭证。党员可持证参加注册地党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活动,对党务公开内容、党内重大决策事项、工作推进情况等提出质询,享受党组织服务,接受党组织帮扶。

  2、突出服务性,强化《党员证》人本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做好服务,不仅突出党员权利义务,同时又体现关爱党员的原则,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强化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区域内,无论是城市党员,还是农村党员;无论是本地党员,还是外地流动党员,均可持《党员证》在其居住地或工作地党组织进行登记注册,参加活动,行使权利,享受服务,接受帮扶。党组织把在本地注册的全体党员作为工作对象,努力实现全覆盖。

  3、突出规范性,严格《党员证》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党员证》统一印制,实行专人专号。基层党委负责《党员证》颁发、注销、年审等工作;基层党支部负责《党员证》内容填写、注册登记、日常查验等工作。每年结合民主评议、年度考核,以党支部或党总支为单位,对每名党员的《党员证》使用情况、内容更新情况进行审查。

  4、突出实效性,搭建《党员证》发挥作用的平台。把试行《党员证》制度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三级联创”、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等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亮出身份、亮出职责、亮出业绩”、“举旗帜、亮身份、作表率”等各具特色的“党员亮身份”主题实践活动,实现党员活动的多样性和生动性,促进党员主动“亮证”,积极为党组织建言献策,参与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结对帮扶、便民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健全制度,完善《党员证》相关配套体系

  根据“城乡衔接、全面覆盖、系统配套、运转有序”的原则,积极完善配套制度,创新工作体系,为试行《党员证》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1、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党员信息管理体系。市委组织部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发了《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办法》,各级党组织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相关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在不断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库的基础上,针对流动党员信息管理,市、县、乡三级党组织分别建立了流动党员信息库和管理台账。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流动党员的总体数量、分布区域、从业情况等定期进行排查摸底,及时进行数据更新,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2、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党员服务体系。依托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活动中心等资源,加强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全市已建成各类党员服务中心(站、点)1094个,初步建立形成了覆盖城乡、资源共享、城乡一体的党员服务网络。将教育管理寓于服务激励之中,拓展党组织服务功能。根据党员群众不同需求,量身定制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咨询服务、事项代办、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党员解决困难问题,维护党员合法权益,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城乡党员地位同等、权利同质、服务均衡。

  3、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党员培育体系。积极整合城乡资源,大力加强基地建设,创办形成了一批设施齐全、功能丰富、辐射面广的阳光家园、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党史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的党员培训体系。以流动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致富带头人为重点,组织开展实用技术、经济信息和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增强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通过设岗定责、党员志愿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强化党性锻炼,搭建作用发挥平台,切实提高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4、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对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和困难党员开展走访慰问,做到“平时有人问、病时有人看、难时有人帮、节时有人访”。区(市)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分别建立了困难党员台帐和相关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做到困难党员数量准确,基本情况和致困原因清楚,帮扶计划措施明确,帮扶主体责任落实。采取开展结对帮扶、选派干部驻村、建立帮扶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增强党员关怀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

  5、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党员共管机制。按照属地为主、原籍为辅、双边互动、共同负责的原则,通过试行《党员证》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管理职责。以《党员证》为载体,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使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相通相连,实现从单向被动管理向双向互动管理转变,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

  (三)效果明显,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通过试点《党员证》制度,较好地破解了城乡党员管理“二元”分割难题,实现城乡党员管理“无缝对接”,方便党员流动,党员的权利和服务得到保障,党员受到了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党员主体意识、自律意识、有为意识,激发了党员永葆先进、模范带头、树立形象的持续动力,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增强了党员主体意识,进一步尊重了党员主体地位。“入不入党不一样,亮不亮证不一样”。试行《党员证》制度后,党员既可凭《党员证》证明自己的身份,又增强了荣誉感、责任感,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党员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把试行《党员证》制度与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机结合,较好地落实了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了党员参与党内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党员持证可以向本级或上一级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党组织批准后,查阅党内文件、规定,列席党组织会议、民主政治活动等党内生活,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

  2、创新了服务党员方式,进一步方便了党员的学习和工作。一位常年在外务工的党员感慨地说:“以前,入党几十年,没有身份证;如今,异地打工,不再是流浪儿。”党员无论身处何地,都可持证参加党员培训机构、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的学习和培训,获取就业、创业、致富信息,接受党组织帮扶慰问。一些党员持证参加用工招聘会,得到了企业老板信任和青睐,解决了就业难题;一些党员和党代表持证进入社区、企业调研,得到了群众、职工的支持和配合。

  3、强化了流动党员管理,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格局。试行《党员证》制度,始终坚持“全域成都、城乡一体”的原则,党员身份的城乡差别逐步被打破和淡化,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新机制得以初步建立。无论是本地党员,还是外地流入党员,在不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情况下,都可通过注册登记,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党组织参加各种活动,享受各种服务,参与党内管理,行使党员权利,较好地解决了流动党员不愿主动亮明身份、参加组织活动、接受教育管理等难题。一些流动党员主动找到当地党组织,要求转入组织关系。

  4、激发了党员内在动力,进一步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党的先进性是通过每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体现的。试点区(县)精心组织《党员证》发放仪式,使之成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利契机。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无职党员定岗设职、结对帮扶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使命感和责任感,有效激发党员永葆先进性的内在动力。广大党员既把《党员证》当作是一种荣誉,又当作是一种鞭策和动力,进一步发挥自身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更加科学的工作方法、更加精湛的业务水平投身到各项工作之中去。

  5、解决了党员实际困难,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试点区(县)积极开展“老党员集中体检月”、“党员创业星空”、“我是文明排头兵”和党员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千方百计为持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许多基层党员谈到,以前群众有句顺口溜,“党员不党员,就差两毛钱”,觉得入不入党意义不大;现在有了《党员证》,群众认识发生了变化,纷纷向党组织靠拢。

  三、经验与启示

  (一)必须坚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好党员管理工作。开展《党员证》制度试点,其主要目的和出发点就是为了解决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党员流动性显著增强,现行党员管理制度机制不适应、流动党员管理难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不仅是市委作出的战略决策,也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党员管理工作乃至整个基层党建工作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才能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党员管理工作。当前,党员管理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不少现行的制度机制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太适应。我们只有立足实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和发展要求的新的制度机制,才能有效解决问题,取得新的进展。

  (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抓好党员管理工作。党员不仅是党的建设的主体,而且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只有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才能激发党员的主体意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党员证》试点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实际成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立足服务党员,将教育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促进党员队伍建设由重教育管理向服务和教育管理并重、以服务为先转变。这一点对于我们今后做好工作很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四)必须坚持统筹推进的方法抓好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否则难以取得实效。

  四、思考与建议

  试行《党员证》制度,进一步尊重了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促进了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对于加强统筹城乡党员队伍管理和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在试行《党员证》制度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思考和研究:

  (一)党员持证异地行权问题。在先行试点的区(市)县中,全部将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地流入党员纳入了颁证范围,这对于增强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对流动党员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按照“全域成都、城乡一体”的理念,党员持证行权应该不受到地域和身份限制,在成都范围内,应当实现“同证同权”。但是现实中却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和涉农社区,基层党组织不仅要管理党内事务,同时还要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监管。党员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相应的权利,不仅涉及对党内事务的管理,而且涉及集体经济的分配等诸多经济利益。而外地尤其是成都以外的流入党员本身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行使上述权利缺乏法理依据和制度支撑,还未体现真正意义上的“同证同权”。在2007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时,成都市部分区(市)县在外来流动党员参与换届选举方面已经进行了创新和突破。因此,现在流动党员持证参加党组织活动、享受服务、接受帮扶等问题可以得到明确,对于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问题,可根据现有制度规定和本地实际,具体作出安排,待规章制度对此进行明确后再进行行使。

  (二)《党员证》功能拓展问题。试行《党员证》只是载体,目的是为了解决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党员流动性显著增强,现行党员管理制度机制不适应、流动党员管理难等问题。目前,在试点的区(市)县,虽然依托《党员证》记载了党员多种信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但《党员证》的功能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党员证》还不能象身份证一样,成为党员随身携带的必备证件。《党员证》在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治理机制等成都市中心工作的对接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党员除了每年的注册、交纳党费和开会时使用外,其他时候,作用发挥并不是很大。因此,发放《党员证》之后,在对其功能拓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使《党员证》不仅仅是党员身份证明,还具有更多的内涵,每个党员都愿意随身携带,这样《党员证》才能更富有生机和活力。同时,如果《党员证》仅仅在成都一个城市试行,还远远不能解决流动党员管理难等诸多问题,建议可以先在一个或几个省(市、区)试行,将来在全国推广,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三)党员信息系统建立的问题。试点的区(市)县中,给党员发放的全部是纸制《党员证》。随着《党员证》发放范围的不断扩大,功能的不断拓展,享受的服务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党员会发现《党员证》的用途在增加,而乐意随身携带。但是,由于目前发放的纸制《党员证》记载内容有限,党员的动态信息不能及时更新,尤其是《党员证》上诸多内容填写无法识别真伪,因此《党员证》制度还需要与现代科技结合,需要引进信息化管理方法。而最好地信息化解决方法是建立全市联网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在乡镇(街道),甚至是村(社区)一级建立党员信息库,随时更新党员信息,党组织可在全市联网的任何地方查询党员相关信息,而《党员证》也可做成卡的形式,方便随身携带。目前,可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全市党员信息系统的联网,一种是依托目前万里红公司开发的《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2005》,增加相关内容,实现全市联网;另外一种是重新开发一套软件。我们更倾向于使用《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2005》,但是由于网络版还未正式上市,在目前情况下,只能依托单机版。因此,建议中组部能够在成都试行网络版的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软件上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甚至是能够制作成磁卡方式,待系统稳定后,在全国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