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去年上半年开始,从市民到媒体都在关注温州市区停车乱收费这个问题。最终,政府出台系列整治措施,试图以此规范停车收费行为。但是,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好。
从正常情形来看,这个顽症的处置有难度,但不至于难到如此地步。那么,难的根子究竟出在哪里?仔细分析,成因很多,从“属地管理”这个原则来看,区一级政府的作为,与这个整治的成效密不可分。我们注意到,具有管理责任的一级政府,受到管理职能、管理权限以及管理经费等诸多事宜的制约,却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停车乱收费作为城市管理中的个案,有其典型性,因为它涉及到了权力如何下放和重心如何下移的问题。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市、区两级关系理不顺,早就在许多方面得以体现。现在的城市管理体制,统得过多,常常是“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一说到配合管理,又存在谁配合谁,谁是主角谁是配角等许多很具体的问题。这种貌似可以相互合作、实则也可以相互推诿的权力格局,正制约着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且不利于改善和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尤其在城市管理与执法方面,市、区两级政府配合不够协调,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区级政府缺乏应有的职责权限,功能不够完善,使城市管理难以覆盖整个城区。而在一些审批服务事项上,由于权限集中在市级部门,使得群众和企业遭遇“办事难”、“审批难”。于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怪现象,去一个窗口办事,事情办起来并不复杂,可要找到签了管用的笔,就要托熟人找熟人,正常的程序,往往被非正常的方式架空了。
二
对于权力(包括事权、财权等)下放,我们已经说了很久。之所以对这个话题不断强调,就在于下放的意义已经为人们认可,下放的操作程序也不复杂。
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一些部门并不愿意将手中的权力分割出去。很多时候,“权”与“利”被捆绑在一起,放了权,就意味着放了利。所以,职能部门一旦形成了这种“权利”观,往往会捏住权力不放。就算迫于压力的“交权”,也只是部分地下放,或者将权力细化后再放,并且还会忽略依附在这种权力上的责任和义务。
权力的下放,是让权力与责任的配置更加合理和规范,避免权力被部门“绑架”之后出现的权力私有化。这种现象在温州并不鲜见,“熟人社会”之所以大行其道,正是公权私化的结果。基于此,新年伊始,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市、区两级城市建设管理及部分社会事务权限的意见》,将涉及20个市级职能部门的185项事权,下放至区级政府以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新区和温州生态园,以此实现简政放权、提速提效。
而在此之前的去年底,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的通知》和《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暂行办法》两份相关文件。此次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中,坚持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理顺收支关系,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建立市与区共同发展的收入增长和财力分配机制,切实发挥财政体制杠杆作用。
这些改革的成效当然还难以立竿见影,但可以预见的是,这些事权、财权的下放,将有效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加强市级宏观调控,强化区级管理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赋予各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城市管理权,提升市、区两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
“权力下放与重心下移,并不是平行关系而应该是因果关系。”有专家指出,因为我们过去很多工作浮在面上落不到实处,说到底还是权力在上头,工作在下头,两者之间无法形成统一。
比如城市建设、管理中,“属地”在区,权力在市,“上下配合”、“通力协作”可以在语境上表现,却无法在实际操作中形成默契。这样的权力集中,往往弹性与灵活性差,缺乏应变,不能因时因地因人制宜,不利于发展个性与特色,也不太容易顾及一些特殊情况而特事特办。简单地说,市里下达的某项任务,区里执行,可区里必须要获得一个又一个市直部门的同意或者协助。可事实上,这样的上下联动很难在非利益行为中得到体现。
而区一级也完全可以凭借无法“越权”、资金不足等理由,让自己置身事外。过去我们碰倒很多类似的工作,最后都不了了之,就足以说明了这点。
现在让权力下放,一方面让部分“悬空”的部门权力真正放下去,让诸如审批等事项一次性到位;另一方面,则是随同这些权力的下放,让工作重心实现下移然后落地。比如行政审批,过去很多权限在市里,区里即便有了自己的审批窗口,也不过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压缩时间,最后能否执行的主动权,依旧还在市里。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主任范长安对此感受颇深,他说,一旦部门某项审批权下放,就能免去中间周折,随着全市机制体制改革的稳步迈进,仅仅该区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就能减少一半以上,有的甚至是原先的四分之一。诸如城建、道路户外管理、民政救助等项目审批,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办理。这不仅给百姓生活带来了便利,也为发展抢得先机和注入活力。
很显然,权力下放是重心下移的前提,而重心下移,则是决定很多工作成败的关键。因为任何工作都需要具体的目标责任人,而责任人光给责任而不给权力,即便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四
当前的温州,正在提速发展。提速,就要消除体制性障碍,消除不必要的羁绊。现在通过事权、财权的下放,通过审批流程的简化,显然是在逐步打通由上至下的关节。
但是,要真正发挥好权力下放的作用继而带动重心下移,还需要将目前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事权下放,将坚持“三大原则”,即坚持依法合理、充分放权原则,最大限度地向各区下放城市建设管理权限;坚持责、权、财相匹配原则,建立起权责明晰、责随权移、财随事转、人随事走、各尽其责的管理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城市建设和社会事务的属地管理,赋予区级政府以更大的主动权和决策权。
财权下放,通过多予少取,让干事的人“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确保财权与事权相符,改变“花别人的钱给别人办事,不讲成本也不讲效益”的现象。
而审批流程的实施办法,则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对原有审批流程进行了创新和突破,从而达到流程再造的目标要求。
当然,目前所有已经付诸实施的系列改革,都还处于启动阶段,但是,迈出这扎实的一步,必定会对温州的未来产生巨大的影响。尤其在接下来的统筹城乡发展,权力下放与重心下移,将是一个不变的主题。